福州律师评析:诉讼中债务人协议离婚“净身出户”,将房、车全归给女方,债权人要求撤销离婚协议,结果法院还没支持,这是为啥?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债权人撤销权成立的前提是债务人不当处分财产。但从本案展现案情来看,房屋购房款是女方家庭出资,而车子也是女方朋友实际购买。在两个孩子抚养权均约定归女方所有的情况下,男方约定房子归女方个人所有,房屋贷款由女方个人承担,属于是双方综合考虑婚姻存续过程中双方的贡献程度、离婚后子女抚养问题、房屋及车辆等重要资产的出资来源等多重因素后所制定的分配方 [...]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现今不少父母因工作忙碌无暇顾及孩子,带娃的重担就落到了爷爷奶奶、外公外婆身上。老人家每日接送孩子、操持家务,可一旦小两口闹离婚,老人难免心生委屈:多年带娃的付出,能否找娃父母“报销”? 本案中,郭奶奶为缓解儿子王刚与儿媳李娜的生活压力,在二人小孩出生前就从江西老家赶赴广东佛山。孙子孙女出生后帮忙带了数月,又应儿媳要求带回老家照顾直至两小 [...]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清官难断家务事,家庭内部纠纷很难说哪方就占全理了。杨老太送给老二家一套房,条件就是要老二家照顾其饮食起居,这要求其实挺合理。但从老二角度考虑,其在自身患癌的情况下,仍然努力尽到了赡养义务。因为要照顾孙女,提出让杨老太一起搬家继续照顾的说法其实也不算过分。而站在杨老太立场,其已经八十多岁高龄,自然是一动不如一静,希望继续住在自己的房子更稳定 [...]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根据《新公司法》第八十四条规定,股东向外部第三方转让股权时,若未充分告知其他股东转让股权的同等条件,该行为实质上侵害了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转让股东的变更股权行为应因此无效,其他股东可主张行使优先购买。然而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第二十条的规定,转让股东在其他股东主张优先购买后,有权放弃转让,如此一来其他股东便无法主张优先购买。 本 [...]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本案与一般分手后要求返还恋爱花销赠与的案件不同之处在于本案被告承诺过会返还。一审法院认为该承诺是被告的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有关法律规定,故被告应当履行承诺返还相关款项。二审法院则认为承诺效力应当按照赠与性质来确定,即以结婚为目的附条件赠与应当返还,一般的恋爱花销无需返还。换言之,二审法院认为只有赠与本身可以撤销承诺才有效,如果赠与本身就 [...]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各位漂泊外乡的打工人士对于租房这件事一定不陌生,房东们为了少承担一些风险往往有各类五花八门的要求。比如不租给养宠物的,怕宠物损耗家具;不租给带小孩的,小孩会在墙壁乱涂乱画;单身的不能随意带异性出入,怕租客是某些“特殊职业”……以上都是比较常见的规定,但随着随迁老人、候鸟老人、老年打工人等群体的出现,在当下的租房市场,“不租老人”成为了高 [...]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物权以公示登记为原则,房屋登记在谁名下房屋物权即归谁所有。本案共有两份协议,一份是男方与母亲的房产代持协议,一份是男方与女方经过公证的夫妻财产约定协议。虽然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公证过的协议法律效力要优先于未经公证协议的效力。但在证据层面公证过的协议真实性明显更高。 本案男方母亲主张是代持协议,但其除代持协议之外并没有其他证据材料可以证明代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