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40份文书:公司司法解散诉讼实务分析
1640份文书:公司司法解散诉讼实务分析 作者:李辉,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来源:审判研究 现代社会最伟大的发明就是有限责任公司,即使蒸汽机和电气的发明也略逊一筹![1] 公司在市场经济发展中发挥着不可估量的作用,条件允许也可永久存续,但应认识到公司的市场退出机制必不可少。若公司效益无法维持,或因种种因素影响导致股东之间矛盾不可调 [...]
1640份文书:公司司法解散诉讼实务分析 作者:李辉,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来源:审判研究 现代社会最伟大的发明就是有限责任公司,即使蒸汽机和电气的发明也略逊一筹![1] 公司在市场经济发展中发挥着不可估量的作用,条件允许也可永久存续,但应认识到公司的市场退出机制必不可少。若公司效益无法维持,或因种种因素影响导致股东之间矛盾不可调 [...]
福州中院最新案例:房屋承租人并非房屋所有权人,不能享有征收拆迁利益 关键词:房屋租赁 承租人 拆迁利益归属 裁判主旨:国有土地上房屋的被征收人限定为所有权人。拆迁时,基于所有权的产生的诸如调换安置房、区位补偿、旧房补偿、按期搬迁奖励、货币奖励、公摊补偿等拆迁权益均属被拆迁人享有。房屋的承租人,不享有诉争房屋的拆迁权益。 案情简介: 原告系被告下属企业职工。1 [...]
转让人与受让人就上市公司法人股转让事宜达成合意并办理变更登记后,转让人能否以双方之间为股权代持关系为由要求受让人返还相应股权呢? A公司于2008年购入C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 2009年10月10日,A公司与B公司签订法人股转让协议书一份,双方同意上述股票及其所有股东权益自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过户之日起归B公司所有;B公司在协议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将上述转让款 [...]
全国股转系统近日发布了《关于对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16】398号),披露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在为南京臣功制药新三板挂牌提供法律服务时,未在法律意见书及补充法律意见书披露挂牌公司与母公司的重大关联交易。除了上述的永衡昭辉律所外,2016年下半年还有4家次律所被股转系统采取自律监管措施。 实际上,在挂牌企业数量规模迅 [...]
基于生效判决享有不动产物权的变动与对抗 物权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作为物权公示生效原则的例外,该条确立了基于法律文书发生的物权变动,不以登记、交付为生效要件,法律文书一经生效,即发生物权效 [...]
基于生效法律文书享有不动产物权的司法保护 ——浙江宁波中院判决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海曙支行诉陈月琴返还原物纠纷案 裁判要旨 基于生效法律文书享有不动产物权的权利人所进行的物权处分行为,虽因未依法办理宣示登记而不发生物权效力,但其获得相应物权保护的权利并不因此而受影响。 【案情】 1997年4月28日,宁波来 [...]
(司法解释)个人未经许可开办医疗机构不再构成非法行医罪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深海鱼解读:此次《决定》删除了原解释第一条第二项即“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认定非法行医”,由于刑法第336条第一款规定的非法行医罪中,单位不能成为非法行医罪的主体,但而为了打击一些非法诊所,原解释扩大将“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