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未加盖公章,合同是否对公司发生效力?——福州律师推荐阅读
根据《民法典》第六十一条的规定,法定代表人是代表公司从事 民事活动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那如果合同中只有法定代表人的签字,而未加盖公司公章,那合同是否对公司发生效力呢? 由于《九民会议纪要》与《担保制度解释》已经对法定代表人越权对外担保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规定,故本文所讨论的合同类型及相关案例均不涉及保 [...]
根据《民法典》第六十一条的规定,法定代表人是代表公司从事 民事活动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那如果合同中只有法定代表人的签字,而未加盖公司公章,那合同是否对公司发生效力呢? 由于《九民会议纪要》与《担保制度解释》已经对法定代表人越权对外担保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规定,故本文所讨论的合同类型及相关案例均不涉及保 [...]
股权代持行为广泛存在商事领域中,关于股权代持协议的效力,《公司法解释三》早已经予以明确,只要不具备法定无效的情形,即应当认可协议效力。但在执行问题上,隐名股东能否以其享有的实际权益对抗债权人强制执行名义股东名下股权却一直是司法实践中的一个争议问题,即便是最高院的判决,也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 《公司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 [...]
《公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 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 [...]
改判要点: 1.按公司章程规定足额出资系股东法定义务,尤其是在认缴资本出资制度下,按时足额缴纳当期认缴出资系对股东最低义务要求,但并不排斥股东在某一认缴期内的出资超出章程规定该期最低出资限额。 2.就股权转让的受让人来讲,核实受让股权是否存在瑕疵出资是其应尽的基本义务,如果其明知或应知受让的股权存在瑕疵仍接受转让,即应推定其知道相应法律后果并自愿承受。 3. [...]
改判要点: 公司的具体经营活动只有通过查阅会计凭证才能充分知晓,也才能保障股东作为投资者全面真实地享有知情权。并且,股东在查阅会计账簿时,对于会计账簿内容真实性及完整性的判断,必然要通过查阅会计凭证才能实现,才能准确了解到公司真实完整的经营状况,从而从实质上保护股东的知情权。因此,在无证据证明股东查阅会计凭证有任何不正当目的的情况下,对于股东要求查阅公司自2 [...]
改判要点:讼争《入股合作协议书》履行的前提是被告应在其与案外人签订的《合作协议》约定的项目中占有31%权益份额。本案被告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该前提,故其将其中15%的权益份额转让给原告并收取原告的出资款,无事实和法律依据。公司虽非合作当事人,但其在《入股合作协议书》上盖公章,为被告收取投资款提供账户,原告投资款亦是汇到公司账户内,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出借 [...]
改判要点:案涉协议中约定由公司对案涉股权转让款承担担保责任,未经过公司股东会决议,亦未经过全体股东确认同意,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以及公司章程第六章第14条规定,该约定对公司无约束力。 案情简介 小白公司成立于2016年9月23日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已于2020年12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5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小编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以下简称民法典继承编司法解释(一)】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 [...]
改判要点:案涉《决定》符合股权转让的有关特征,应认定为股权转让协议。但案涉《决定》约定股权转让金由公司支付,该约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公司与股东财产各自独立的强制性规定,会造成公司资本的不当减少,亦可能侵害公司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应确认该部分约定无效。《决定》约定余款30万元应于2016年6月底支付,被上诉人逾期支付构成违约,依 [...]
改判要点:综合《内部股东协议》及附件内容、原告出具的借条、原、被告就本案股份清算款的转账记录,本院认为,原告在公司的投资及收益已全部收回,原告不再作为公司的实际投资人。 案情简介: 2001年6月15日,张生与张柯、李一签订《协议书》,确认小白公司为三方共同所有,三方所占股份分别为:张柯40%、李一40%、张生20%。合作经营中,三方形成董事会,以协商一致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