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思斌律师,拥有二十余年的执业实战经验,系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福州离婚网首席律师,长期研习婚姻法、继承法等,中国离婚网福州分站站长,知名福州离婚律师,系福州最早一批主攻婚姻家事领域案件的律师,其专注于婚姻家庭与遗产继承类案件的办理与研究,在协议离婚及调解、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股权分割、遗产继承、分家析产、遗嘱见证等方面均有极其丰富的实务经验及独到的研究,成功代理过大量的婚姻、继承类案件,办案效果明显。蔡律师充分利用中国裁判文书网,专注审判大数据研究,开设《福州家事审判观察》专栏,已收集福州市大量的婚姻案件、继承案件的判决书,并对该数千份判决书分门别类、区分专题,不断展开实务研究、深入分析,对相关法院关于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继承案件的审判规律、裁判规则等有较深入的掌握,大幅提升了蔡律师团队办理婚姻继承类案件的办案效果。

/婚姻继承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二审改判!继父与生母离婚后,曾受其抚养的继子女是否仍享有继承权?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一审法院以双方长期共同生活、已形成扶养关系为由,认定继女享有继承权,侧重考量了双方曾经的抚养事实,但二审法院则结合最新司法解释作出改判,明确继父母子女关系属于拟制血亲,具有明显的依附性,其权利义务关系的产生与存续以继父母与生父母的婚姻关系为基础。因此,当这段婚姻关系解除,且继父母与继子女未建立收养关系、也未继续共同生活时,原本扶养关系带来的权利义务会随之终止,继子女也就不再具 [...]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签了离婚协议就能让前夫养自己一辈子吗?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双方自愿签订的离婚协议虽然受法律保护,但其中约定的终身经济帮扶条款并非绝对有效。本案法院明确指出,双方离婚后男方对女方不再负有法定抚养义务。协议中的终身约定属于道德层面帮扶,不具有强制约束力,这种无期限的经济给付本身也缺乏合理性。况且,男方已持续八年累计支付四十来万,远超一般离婚经济帮助的合理期限。双方婚生女早已成年,男方也已组建新家庭,继续履行原协议对男方明显不公。女方将自 [...]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出轨方与第三者共同承诺给予原配赔偿,该协议是否会因违反公序良俗而无效?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一般来说,如果协议的内容本身违背公序良俗,例如约定维持婚外情关系、为分手费或青春损失费买单等,这类协议很可能被认定为无效。但本案的特殊之处在于,协议并非对婚外情本身的约定,而是对婚外情行为所引发的侵权后果,即对原配配偶的精神损害所作出的赔偿承诺。出轨行为本身虽然违背公序良俗,但由此产生的侵权债务却是合法的,法律并不禁止当事人就该债务的承担达成协议。 本案第三者明知出轨方处于婚 [...]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离婚时约定抚养费由一方全担,子女成年后身患重病,还能向另一方主张费用吗?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即使离婚时约定抚养费由一方全部承担,也不能以此完全免除父母对子女的法定抚养责任。当子女生活遭到重大困难,抚养方无力承担时,原本的抚养费约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本案婚生女虽然已成年,但仍处于上学阶段,且身患重病丧失独立生活能力,依法属于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其因治疗白血病产生巨额医疗费用,同时抚养方因照顾子女无法工作,导致经济状况显著恶化,已无法独自承担全部开支,符合法律 [...]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爷爷生前录音赠孙女109万元遗产,法院为何认定遗嘱无效?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近期“爷爷生前录音赠孙女百万遗产无效”的词条,冲上热搜第一。不少文章都着重强调遗嘱不符合法定形式所以遗嘱无效。但本案最关键点为“录音无法证明程龙具有明确的赠与意思表示。”如果录音能够证明有赠与意思,那就可以从赠与合同角度去抗辩。在已将款项交付且有明确赠与意愿情况下完全可以认定赠与合同成立,就可以不从继承角度去确认法律关系性质,自然无需再去考量遗嘱形式问题。 本案售房款已存放在 [...]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捞女”闪婚套走千万房产99%份额,怎料撞上司法解释新规,三年算计一场空!

2018年3月,离异带娃的李琳,遇上了单身青年刘亮。两人相差十三岁,李琳在房地产行业摸爬滚打多年,社会经验丰富,刘亮则是个没啥防备心的愣头青,感觉自己终于遇到真爱。如此,二人相识一个月后就确定恋爱关系,第二年火速领证。不过证是领了,但婚礼没办,也没有同居生活。 婚后没多久,李琳便以自己女儿入学需要迁户口为由,软磨硬泡要求刘亮父母房屋加上她的名字。刘亮可能确实因爱而大幅降智,如此明显的捞房招数也没看 [...]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离婚协议约定各自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还能重新要求分割存款吗?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离婚协议约定"各自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属于典型的兜底性条款。能否重新分割,主要争议在于银行存款是否涵盖在兜底条款中。对于银行存款,正常人都能够知晓对方名下必然存在的财产类型,毕竟一个成年人名下不可能没有任何存款。双方既然如此约定,自然默认放弃对对方名下存款的权利。此时一方再以对方名下存款未予分割为由请求重新分割,基本不可能得到法院支持。否则此类兜底条款将完全失去意义。 当然, [...]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被继承人去世,其生前购房产生的违约责任与借款利息,继承人需要一并承担吗?

被继承人生前签了购房合同、办了银行房贷,后来出现合同违约,或者贷款逾期产生利息,还没还清就去世了,继承人要不要为这些违约责任买单?有人觉得“人死债消”,也有人认为“父债子偿”,这两种说法其实都不完全准确。 首先要明确的是,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如果选择继承遗产,就需要在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对被继承人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放弃继承的,则无责任承担的问题。这里的“债务”,是否包括 [...]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离婚后的借款,另一方竟然也要偿还?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本案中,王某与张某已于2013年离婚,涉案借款发生于2015年。因此,《民法典》第1064条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在形式上无法直接适用。但法院另辟蹊径,从“共同经营”角度认定共同债务,法院虽然没有明确列明法律依据,但应是采用《民法典》关于合伙关系对外共同经营、对外共同担责的规定。 事实上,本案亦可从债务加入角度进行考虑,《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二条规定“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 [...]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遗嘱载明“房产交由女儿全权处理”,是否等同于该房由女儿继承?——裁判观点集成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法院对遗嘱中“全权处理”“处置”等模糊表述通常采取严格文义解释,该类用词在法律上更接近遗产管理人的设定,难以产生实际继承效力。若遗嘱中未出现“继承”“所有”“产权份额”等明确归属的关键词,法院一般仅将其认定为事务性管理授权,即赋予对房产相关事务的统筹、管理或办理权限,而非明确的遗产分配或所有权归属安排。即便被继承人有将财产留给特定人的意愿,在文义不明时法院亦不予推定,遗产仍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