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思斌律师,拥有二十余年的执业实战经验,系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福州离婚网首席律师,长期研习婚姻法、继承法等,中国离婚网福州分站站长,知名福州离婚律师,系福州最早一批主攻婚姻家事领域案件的律师,其专注于婚姻家庭与遗产继承类案件的办理与研究,在协议离婚及调解、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股权分割、遗产继承、分家析产、遗嘱见证等方面均有极其丰富的实务经验及独到的研究,成功代理过大量的婚姻、继承类案件,办案效果明显。蔡律师充分利用中国裁判文书网,专注审判大数据研究,开设《福州家事审判观察》专栏,已收集福州市大量的婚姻案件、继承案件的判决书,并对该数千份判决书分门别类、区分专题,不断展开实务研究、深入分析,对相关法院关于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继承案件的审判规律、裁判规则等有较深入的掌握,大幅提升了蔡律师团队办理婚姻继承类案件的办案效果。

/婚姻继承

福州律师评析:男方拖欠抚养费被执行,却主动放弃继承遗产,该放弃行为有效吗?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规定“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抚养费属于父母对子女的法定义务,具有法律强制力,无法通过放弃继承的方式规避。本案男方放弃继承的行为损害了子女合法权益,因此其放弃继承行为无效。 但如果本案提起诉讼的是一般债务的债权人,则放弃继承不一定会被认定无效,因为法院很有可 [...]

福州律师评析: 夫妻共有房产被查封,想通过起诉婚内分割财产规避,能行吗?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婚内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必须存在“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等损害夫妻共同利益或是患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等情形。”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双方内部利益已经不再统一,共有关系已经不再稳定。而本案夫妻总共有五套房子,被查封后男方直接约定四套归女方所有,这种情况摆明是夫妻双方共同为了损害债权人利益才进行财产分割。 那如果本案夫妻一方真的存在“隐藏、转移、变卖”等情形 [...]

福州律师评析:男方为结婚送房给女方,离婚时能要回来吗?答案可能和你想的不一样!

恋爱时甜甜蜜蜜送房子,离婚时却为了房产撕破脸皮。最近收到不少咨询:男方婚前买的房子,恋爱时为表达爱意主动承诺婚后加女方名字,或是直接赠与过户。结果婚姻没熬过几年,感情就破裂了,双方为了房产所有权闹上法庭。男方觉得这是骗婚陷阱,女方认为不能反悔。这种掺杂感情又涉及财产的纠纷,法院到底会怎么判? 如果离婚时已经转移登记的,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规定,若婚姻关系存续时间较短且给予方无重大过错,可以 [...]

福州律师评析:原配告小三索138万“情债”,老公自认出轨情深,小三咬定是“嫖资”,猜猜谁会赢?

我们讨论过不少案例:配偶一方擅自赠与小三财产,另一方起诉要求返还,法院普遍基于维护公序良俗的原则予以支持。这是否意味着原配在此类纠纷中必然胜诉?吉林法院的一份判决给出了截然不同的答案。 李女士和张大强结束12年婚姻后,立刻将前夫连同他的“情人”陈丽一并告上法庭,要求陈丽返还张大强转给她的138万余元。李女士主张,婚姻期间一方用夫妻共同财产给小三大额转账,违背公序良俗,赠与无效。通常此类案件,原配都 [...]

福州律师评析:离婚协议约定根据金价按月支付房屋补偿款,金价暴涨后拒绝按约履行,法院如何处理?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女方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对补偿金额约定已考虑得相对全面,为应对通货膨胀,甚至想到用金价来做锚定。 表面上看,在不考虑现金价值的前提下,男方似乎并没有因为违约受到经济损失,补偿总金额并没有变化,只是从分三十年支付变为提前偿还。在金价暴涨的今天,男方作为理性人违约才是最优解,毕竟贷款提前支付的利息支出也远低于黄金涨幅带来的数额增加。 从女方角度考虑,离婚协议显然还有优化空间,如果当时 [...]

福州律师评析:入库案例:离婚协议约定房屋归女儿,该条款能否撤销?未办理变更过户下,房屋拆迁后征收补偿款归谁?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本案核心焦点在于离婚协议中将房屋赠与子女的条款能否撤销。本案男女双方于06年离婚,协议约定男方名下房屋归婚生女所有,然而直至20年房屋被拆迁时仍未过户至婚生女名下,男方以房屋所有权人身份将房屋拆迁补偿款照单全收。 这操作实在是有些厚脸皮了,男方可能也是有点法律知识,知道一般赠与下财产权利未转移的,赠与方可享有任意撤销权。他这么久拖着不过户显然就是想等拿到拆迁款后再反悔赠与。好 [...]

福州律师评析:打印遗嘱存在形式瑕疵,为啥还能有效?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随着时代发展,打印遗嘱愈发普遍。《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肯定了打印遗嘱的形式合法性,并对打印遗嘱形式要件作了明确要求。虽然民法典对打印遗嘱的形式进行了明确规定,但实践中仍常常存在瑕疵。最常见就是遗漏每页签订日期和签名。例如本案打印遗嘱就只写了一个日期,第一页还遗漏了见证人签名。 [...]

福州律师评析:离婚协议写明孩子成年后仍需付大学学费,若一方违约不履行,另一方起诉能获支持吗?

离婚纠纷中,子女抚养费问题常常是双方的争议焦点。当离婚协议约定双方在子女成年后仍需支付大学学费等费用,而一方事后违反约定时,另一方向法院起诉能否获得支持?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3)京01民终2319号判决书体现了当下司法实践中的主流观点。案件中,夫妻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明确约定“女儿上大学的费用由男方承担”。二审法院认为:男方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明确知晓夫妻财产分割安排的基础上, [...]

福州律师评析:丈夫出轨为保婚赠房与妻约定永不离婚,妻子坚持离婚他反悔,法院判必须给房!新规施行后或有反转?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王先生婚内出轨,妻子张女士起诉离婚未获支持。为挽回婚姻,双方签订《婚后财产协议》,约定:王先生将二人婚后购买但未交房的某处房产归张女士个人所有;若王先生日后无重大过错,张女士不得再提离婚。谁想协议签订不久后,双方彻底分居。张女士二诉离婚,王先生以案涉协议约定不准离婚为由,认为该协议违背社会公德应属无效,拒绝履约。 我国实行婚姻自由的婚姻制度,限制他人离婚自由权利的条款应属无效 [...]

福州律师提醒:注意:婚前隐瞒这几类重大疾病,配偶方有权撤销婚姻!

婚姻是人生大事,理当建立在诚信基础之上。但现实中,面对家人催促或急于成家,你是否曾担忧,万一婚前未能充分了解对方健康状况,婚后才发现配偶隐瞒了严重疾病,这时能以此为由撤销婚姻吗?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明确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那么,法律上所说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