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思斌律师,拥有二十余年的执业实战经验,系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福州离婚网首席律师,长期研习婚姻法、继承法等,中国离婚网福州分站站长,知名福州离婚律师,系福州最早一批主攻婚姻家事领域案件的律师,其专注于婚姻家庭与遗产继承类案件的办理与研究,在协议离婚及调解、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股权分割、遗产继承、分家析产、遗嘱见证等方面均有极其丰富的实务经验及独到的研究,成功代理过大量的婚姻、继承类案件,办案效果明显。蔡律师充分利用中国裁判文书网,专注审判大数据研究,开设《福州家事审判观察》专栏,已收集福州市大量的婚姻案件、继承案件的判决书,并对该数千份判决书分门别类、区分专题,不断展开实务研究、深入分析,对相关法院关于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继承案件的审判规律、裁判规则等有较深入的掌握,大幅提升了蔡律师团队办理婚姻继承类案件的办案效果。

/婚姻继承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原配起诉小三退钱成功,出轨男不服气又自行起诉要钱,这操作有点厚脸皮

最近看到一个案子,男方操作没点厚脸皮真干不出来。 已婚男王先生,和张小姐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期间给张小姐转了不少钱,甚至从借呗借款也要转,前后差不多转了八十来万。后来出轨一事败露,王先生原配将张小姐告上法庭,要求返还所有转账。法院也判令张小姐返还了大部分款项。但其中王先生通过借呗借来的那笔钱,法院认为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没有支持。 本以为这事到此为止了,原配起诉小三返还的纠纷很普遍。结果没想到,王 [...]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拜见礼二审改判全额返还,女方决定申请再审,接下来可以怎么打?

上一篇文章《婚礼上男方姐姐给新娘拜见礼20万元,三年后因未登记结婚姐姐要求女方返还,这能支持么?》发出后,评论区也是各执一词。不少网友觉得二审改判没毛病,二十万毕竟不是小数目,没领证就该还。也有人觉得赠与就是赠与,没那么多说头。 那蔡律师来聊聊自己的看法。 先说说最核心的问题:这笔钱的性质到底是不是附条件赠与?蔡律师更倾向于认同一审法院的判断,拜见礼属于无条件赠与。 林女士给这二十万的时候,没有任 [...]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婚礼上男方姐姐给新娘拜见礼20万元,三年后因未登记结婚姐姐要求女方返还,这能支持么?

最近看到一个二审法院改判案例,挺有意思,也有点让我难以理解判决逻辑! 王女士和林先生于2022年按当地习俗办了婚礼,但一直没领证。2025年,二人因生活理念不合分开。林先生起诉要求返还彩礼及婚礼仪式中女方收取的男方亲戚拜见礼,一审法院酌情支持了部分彩礼返还请求,但认定“婚礼仪式收取的拜见礼系不同于彩礼的其他婚嫁习俗,不属于彩礼范畴”,因此没有支持返还拜见礼。 正常这事就该翻篇了。不想林先生胞姐林女 [...]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女方出轨后签净身出户协议放弃彩礼,离婚又悔称显失公平起诉要回?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本案纯属是女方自己作出来的。婚内出轨被抓,慌了。为挽回婚姻,二话不说把彩礼嫁妆转给男方,还签了协议,白纸黑字承诺净身出户,结果婚姻还是没保住。离婚后越想越亏,转头起诉要分割先前转出的款项,称自己当时处于心理危困状态,协议显失公平。 法律上的危困状态,通常指一方陷入某种暂时性的急迫困境,对于金钱、物的需求极为迫切。显失公平则是一方主观上意识到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 [...]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离婚协议约定房屋归女儿所有,父亲去世后继母能否拒绝过户?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给予子女的约定,并非普通赠与,而是以解除婚姻关系为目的、具有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本案中,被继承人康某去世后,该房屋虽形式上仍登记在康某名下,属于其遗产范围,但其生前未履行的赠与义务并不因去世而消灭。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康某生前“将房屋赠与子女”的承诺已转化为一项合同义务,该义务属于其遗留的“债务”范畴,继 [...]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买下小产权房居住十几年,卖家去世后其女儿竟起诉要求继承?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小产权房”通常指并未办理规划报建手续、无产权证、建设开发可能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因其无法办理合法产权登记和过户,不具备普通商品房的法律性质,一般无法直接作为遗产继承。本案法院不支持原告继承房屋使用权,主要原因有二:一是案涉房屋当年在被转让时就不具备合法手续;二是被继承人买后次日即转让给被告,生前并未实际取得该房使用权。 司法实践中,对小产权房使用权的处理并非一刀切。以北京 [...]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丈夫离世后天降小三携私生子争遗产,法院正义判决保住原配80%份额!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赵某和窦某在外人眼里是恩爱夫妻,晚年女方重病,男方更是端茶倒水亲自照顾,堪称模范丈夫。谁曾想男方刚一离世,竟天降小三携私生子出来争遗产!不过法院也没让小三得逞,因为男方婚内出轨生子属重大过错,法院先把70%的夫妻共同财产直接划给无过错的原配,剩下的30%才算作男方遗产,由原配、婚生子和私生子平分。最终原配稳拿80%。这判决真是大快人心!法律虽然承认私生子的继承权,但绝不纵容婚 [...]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二审翻案!女方近1600万房产补偿归零,离婚协议兜底条款成致胜关键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很多人以为只要离婚协议里没写的房子,离婚后都能拿来重新分。真要是这么想,那可就吃大亏了! 这个案子女方一审拿走三套房产折价款近1600万,二审却一分没捞着,全因离婚协议中明确了双方再无任何共同财产的兜底条款,而二审查实她对这三套房产实际是知情的,故不存在漏分或男方刻意隐瞒的情况,也就无法再据此主张分割。 很多人签协议往往只盯着白纸黑字列出来的财产,觉得最后加的兜底条款只是走个 [...]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装修款未结清,为啥配偶没签字也要赔?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司法实践中,涉及夫妻共同债务的案件绝大多数为民间借贷纠纷,导致不少人以为“夫妻共债”规则仅适用于借款情形。但实际上《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规则,其适用范围并不局限于借贷纠纷,而是涵盖所有类型的合同之债。 即使是夫妻一方单独签订的合同,但只要债权人有证据证明该债务实际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均可主张是夫妻共同债务。本案中赵某某的债权来源于装修合同 [...]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录音不具备遗嘱形式又无法证明赠与意愿——法院:按法定继承处理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本案中,程龙儿子提交录音试图证明父亲已将售房款赠与孙女,结果适得其反。从证据策略角度分析,程龙儿子若未提交该录音,而仅主张程龙生前已将109万元售房款以实际交付方式(存入儿媳账户)完成赠与,结合款项已实际交付的事实,法院完全有可能认定赠与成立,毕竟其他六个姐妹同样没有明确证据证明这笔钱是交由儿媳保管。 然而,程龙儿子提交的录音既不符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规定的录音遗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