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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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网贷人福音,逾期被告也不怕!最高院裁定:小贷公司通过互联网平台跨省放贷,仲裁判还钱,法院可因损害公共利益不予执行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当前网络借贷无处不在,各类软件不论是支付、社交、视频,甚至是外卖APP都提供了所谓月付、分期、备用金等网贷业务。然而,这些通过互联网跨省放贷的小额贷款公司,即便在用户逾期后取得仲裁裁决,也未必能获得法院的强制执行支持。 根据银保监会相关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应主要在注册地县级行政区域内开展业务,经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审查后方可放宽至省级范围。本案中,该公司注册于广东,却通过某软件平台 [...]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配偶工资被法院冻结,另一方能以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为由主张返还自身份额吗?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本案中,当事人请求保留其资产份额,实质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依法应通过诉讼程序予以确认,而非在执行程序中直接提出异议。若提起析产诉讼,则需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的特定情形,如一方存在隐藏、转移、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等严重损害财产利益的行为,或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而另一方不 [...]

福州律师蔡思斌解答:民间借贷中,超过法定利率上限的利息部分是否能直接抵扣借款本金?

福州律师蔡思斌律师观点: 在前篇文章《借贷纠纷中的“复利”是否受法律保护?》中,我们讨论了借贷关系下,借贷双方可自行约定利息,包括复利也是被法律所允许的,但不能超出法律规定的利率范围。 若双方约定的利息超过法律保护的利率范围,则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80条禁止的高利贷行为。超出部分的利息将不受法律保护,债务人即便已自愿支付,也可依据不当得利起诉返还。 关于超出法定利率的利息部分能否直接抵 [...]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借贷纠纷中的“复利”是否受法律保护?

在借贷中,当借款人未能按时还款需要续借时,双方常常约定在原有本金的利息基础上,再次计算新的利息,从而形成“复利”,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利滚利”。 很多人通常会因联想到高利贷,而将复利也归于违法行为,其实不然。司法实践中对其采取有限认可的态度,具体限制因借贷类型而异。 一、民间借贷 若出借人主体为自然人或无放贷资质的非金融企业,则属于民间借贷。 1、法律依据 在民间借贷中,最新现行适用规则主要参照《最 [...]

福州律师评析:最高法入库案例:执行程序中想追加债务人配偶为被执行人的,需另案诉讼!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本案法院观点其实很清晰,执行法官任务是落实判决书上已经写清楚的内容,而不能去认定这笔债的性质到底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这涉及到执行权行使的一般原则,即“法无授权即禁止”。执行权属于公权,对于公权而言,只要法律没有授权就是被禁止的,它的权力边界必须严格依照法律的规定。 本案申请执行人请求追加债务人配偶为被执行人,超出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所 [...]

福州律师评析:口头表述“俺慢慢地还”,能构成债务加入吗?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二条新增了债务加入制度,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虽然法条并没有明确规定债务加入必须以书面形式,但加入形式至少应当意思表示明确。具体到本案中,第三人仅口头表示“俺慢慢地还”,既没有明确的还款时间,也没有明确还款金额,结合该承诺是在债权人电话催促下作出,具有一定情感性质,显然不构成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