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律师蔡思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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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离婚律师原创–以不离婚为条件赠与儿子、儿媳购房款,离婚后能否要回?

案情简介:老夫妇准备将自身房屋出售所得款全部赠与给儿子、儿媳用于另购房。为防万一,老夫妇林爱国、陈淑娟出具“要求书”一份,载明:本人林爱国出卖房产所得人民币85万元整,本人要求儿子、儿媳用于再购房之需,而且要做到白头到老,永不分开,如有分离不是一家人,本人一定要收回这90万元……。 儿媳张芳芳、儿子林强也均在上述“要求书”上签字,并实际获赠92万元用于再购房 [...]

作者: |2020/04/20|分类: 婚姻继承|标签: , , , , |福州离婚律师原创–以不离婚为条件赠与儿子、儿媳购房款,离婚后能否要回?已关闭评论

福州家事律师原创:夫妻一方对外担保之债与夫妻生产经营、共同生活密切相关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案情简介:天富公司和上投公司签订《借款协议》,约定天富公司向上投公司借款4127.5万元,并约定由公司大股东李天富对该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借款到期,天富公司未依约还款,上投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在诉讼中达成调解,确认天富公司欠上投公司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42902500元;李天富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履行期限到期后,天富公司、李天富未按时还款,上 [...]

作者: |2020/04/20|分类: 民事案例库, 民间借贷|标签: , , , , |福州家事律师原创:夫妻一方对外担保之债与夫妻生产经营、共同生活密切相关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已关闭评论

检法大对决:二审法院“怒怼”检察院应判缓刑抗诉,反加重被告人量刑!–福州刑事律师原创

近日,一份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刷爆了律师圈,引发了广大法律人士热烈讨论。反对者认为二审法官在玩“上诉不加刑原则”的文字游戏,违背立法精神。支持者则认为二审法院在法律范畴内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普遍价值观,并且说理充分,该判决值得肯定。 由于判决书内容过多,在此就不详细摘录,案号是(2019)京01刑终628号,有兴趣朋友可以自行前去阅读。这是一起交 [...]

作者: |2020/04/16|分类: 法治随笔|标签: , , , , |检法大对决:二审法院“怒怼”检察院应判缓刑抗诉,反加重被告人量刑!–福州刑事律师原创已关闭评论

单位未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员工能否不履行竞业限制协议?–福州公司律师原创

员工离职后,有的用人单位会忘记或拒绝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如此,劳动者能否不履行竞业限制协议呢? 法院裁判主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八条“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进行裁判 [...]

作者: |2020/04/13|分类: 民事案例库|标签: , , |单位未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员工能否不履行竞业限制协议?–福州公司律师原创已关闭评论

离婚协议约定“二年内如不复婚则需补偿女方两百万元”是否有效?–福州家事律师原创

前二天同事咨询,称夫妻在协议离婚时约定“离婚后如不复婚,男方应一次性补偿女方两百万整,时限为两年”,现在男方不愿意复婚,该条款是否有效,超过期限女方能否要求男方支付补偿款? 凭办案第一直觉认为该类条款无效。婚姻自由是我国宪法规定的一项公民基本权利,即自然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主自愿决定本人的婚姻,不受其他任何人强迫与干涉。离婚后男方有权自行决定是否复婚 [...]

作者: |2020/04/13|分类: 婚姻继承|标签: , , , , , , |离婚协议约定“二年内如不复婚则需补偿女方两百万元”是否有效?–福州家事律师原创已关闭评论

个人因购买改制公房要求办理产权登记,能否支持?–福州房产律师原创

关键词:公房改制、受理范围、违约金、初始登记、过户  案情简介: 讼争房屋位于福州市白马北路173号艺术家园内,该楼系由福建省文化厅报批,福建省直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批准集资建设。2005年7月10日,宋芳芳与福建省文化厅签订《艺术家园5号楼顶层余房集资协议》,该协议约定:宋芳芳自愿参加福建省文化厅组织位于福州市白马北路173号艺术家园讼争房屋全额集资,建筑面 [...]

作者: |2020/04/01|分类: 房屋物权|标签: , , , , |个人因购买改制公房要求办理产权登记,能否支持?–福州房产律师原创已关闭评论

离婚赠与子女财产,不同形式效果不一,望慎重!–福州离婚律师原创

离婚诉讼过程中,夫妻除将房产分割为各自50%的份额外,也有夫妻会选择赠与给所生子女,待其成年后再办理过户手续。但要注意,离婚诉讼时双方均对房产确认有赠与婚生女之合意,但未在离婚判决或调解中予以体现,只在庭审笔录中体现的,该合意只能视为一般性的赠与协议,与离婚法院裁判文书、离婚协议书中所涉及的赠与效果全然不同。 案情简介:林芳与陈强系夫妻,婚生女纯子。2016 [...]

作者: |2020/03/31|分类: 婚姻继承|标签: , , , |离婚赠与子女财产,不同形式效果不一,望慎重!–福州离婚律师原创已关闭评论

以案析法:农村宅基地自建房屋属于家庭共同财产OR夫妻共同财产?–福州离婚律师原创

案件经过: 1992年10月间,因甘洪路扩建,当时登记在陈某父母名下位于闽侯县荆溪镇光明村下沙的房屋被列入拆迁范围。1998年12月间,陈某经审批核准后自建了讼争房每层90平方米,三层合计为270平方米。陈某提供证据《关于“甘洪路”房屋拆迁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证明:其中陈某安置分的每层60平方米,其女儿陈南西为独生女享受安置每层12平方米,陈某之父分的剩余每 [...]

作者: |2020/03/30|分类: 婚姻继承|标签: , , , |以案析法:农村宅基地自建房屋属于家庭共同财产OR夫妻共同财产?–福州离婚律师原创已关闭评论

出轨男依据离婚协议书明确约定,要求前妻支付房屋转让款却被法院驳回!?–福州家事律师原创

有些诉讼没有必要亦没有意义。但有的当事人总免不了贪念,枉顾诚信,借着协议不够严密、有空子可钻之际借此博一把。赢了固可喜,输了亦可承受,似小本大利。不过,律师应该喜欢这些人,凭空给法律服务市场创造了双重需求。当事人如能预防在先,事前即请律师审查会更妥当一些。 老生常谈,下面讲的又是一个偷鸡不着蚀把米的故事了。 案情简介:因男方严某出轨,其妻郑某遂与其于2014 [...]

作者: |2020/03/30|分类: 婚姻继承|标签: , , , , |出轨男依据离婚协议书明确约定,要求前妻支付房屋转让款却被法院驳回!?–福州家事律师原创已关闭评论

借名购房借出三场官司,人性真经不起考验!–福州房产律师蔡思斌原创

由于限购或者隐瞒个人财产等因素,常有人借名购房,将房产登记在他人名下。正常情况下借名购房都会选择关系比较密切的亲友,避免风险。但如遇人不淑,选人不当,则被借名人有可能会反向侵占实际购房人的权益,人性有时根本经不起考验的。三明市区就有这样一宗案例,借名购房结果借出三场官司,各方可谓精疲力尽,悔恨当初呐! 案情简介: 林芳欲购买房屋,其时林芳与丈夫陈强欲离婚,因 [...]

作者: |2020/03/27|分类: 房屋物权|标签: , , , , , |借名购房借出三场官司,人性真经不起考验!–福州房产律师蔡思斌原创已关闭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