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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借款合同后双方若有其他借款,应当另行明确以免混淆-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评析-民间借贷纠纷23

改判要点:借款合同签订双方在交付约定借款后,如存在其他借款行为,则应当另行或在原借款合同基础上重新签订借款合同,以免造成混淆 案情简介: 2017年7月24日与2017年12月10日,李树向林楠锋分别转账借款30,000元与10,000元(扣除1,000元利息,实付9,000元),未出具借条。2018年3月3日,李树再次向林楠锋借款60,000元,由李树向林 [...]

夫妻一方借款,债权人证明另一方知晓该债务且存在共同还款行为的,可认定为共同债务-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评析-民间借贷纠纷21  

改判要点:夫妻一方以自己名义单独借款,债权人举证夫妻另一方知晓该债务且有共同还款的行为,或证明所借款项系用于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的,该债务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案例简介: 林大强、徐丽系夫妻关系。2008年3月31日,陈亮向徐丽汇款30万元,林大强于4月1日出具金额为30万元的借条。2014年2月20日,被告林大强重新出具了一张金额为50万元的借条,其中20 [...]

夫妻单方借款17个月后有转款给配偶用于购房,亦可认定配偶从中受益,属于共债-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评析-民间借贷纠纷22  

改判要点:夫妻一方借款后有向另一方转款并购买房产,虽隔17个月,亦足以认定配偶方自借款受益,应当认定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案情简介: 李星于2010年5月31日、2011年3月2日分别向林大勇账户转账100万元及200万元,2011年3月1日林大勇向李星出具相应《投资借条》。 林大勇与张芳于1990年3月15日登记结婚,2015年2月27日登记离婚,2012 [...]

无借条可依据转款备注及收款人亲属规律支付利息行为推定为借款-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评析-民间借贷纠纷14

改判要点:在形成借款均需签订借款合同的习惯下,对于未出具借款合同的汇款,可由该汇款的转款备注以及收款人亲属支付利息的行为,推断其为借款 案情简介: 2015年12月18日与31日,陈萍向韦胜分别汇款197,000元,二人均签订借款合同并约定借款期限3个月及月利息1.5%。2016年1月6日,陈萍向韦胜汇款245,500元,二人均签订借款合同并约定借款期限3个 [...]

借款利率约定0.65厘明显偏低,出借人主张笔误应予支持-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评析-民间借贷纠纷13  

改判要点:借款利率约定0.65厘,该月利率标准畸低,明显悖于交易习惯及生活常理,应系当事人笔误,应予纠正  案情简介: 2016年4月,朱雪彬向王振奇借款39000万,并出具一份《借据》,内容在“朱雪彬确认有收到王振奇借款390000元,并承诺每月利息按0.65厘计算,于2016年12月26日还清全部借款本息。”后朱雪彬逾期归还借款,王振奇向法院提起诉讼,诉 [...]

借条除借款人签名外加盖公章能否认定公司具有共同借款意思?-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评析-民间借贷纠纷12

改判要点:结合借条不符合一般形式、无法定代表人签字、借款资金未流入公司等要素,仅凭借条上的公章不足以认定公司为共同借款人 案情简介: 2014年11月,杨添向张宗借款10万元,张宗将借款现金交付杨添。2015年7月,杨添向张宗出具一张由杨添签名按捺字印,左下角加盖牛中牛公司公章的《借条》,内容为“今借到张宗人民币壹拾万元整。此据(月息2.5%)”,落款时间为 [...]

民间借贷由第三人代偿有风险,留存证据很重要–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评析-民间借贷纠纷10

改判要点:债权人明确其本人与第三人个人之间并不存在其他经济往来情形,并作该款与本案无关之反驳意见,但其并未就该笔还款系用于归还何笔欠款之事实提交相应证据佐证,结合债务人曾有通过该第三人账户向债权人还款的事实,转账应认定为归还本案借款债务而予以扣除。若该笔还款的认定对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其他债权债务关系存在影响的,债权人可另行主张权利。  案情简介: 郑涛分别于2 [...]

撬保险柜真的傻吗?律师解读李国庆“武力夺权”背后的深意!–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

继抢公章之后, 7月7日李国庆再次诉诸武力,携二十多人撬当当保险柜带走资料,当当报警后李国庆等人被行政拘留。吃瓜群众认为“李国庆只会使用武力并导致自己身陷囹圄这一行为很蠢”。但事情真有那么简单吗? 李国庆和俞渝之争,本质是当当控制权之争,那么核心就在于当当的股权架构。 通过企查查检索可知,目前俞渝持有64.2%股权,对当当基本持有绝对控制权。在目前股权架构下 [...]

第三人在担保人处签名但备注“证明确有借50万”能否构成连带保证?–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评析-民间借贷纠纷09

改判要点: 1、律师代理费属于当事人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合理费用,应由债务人承担。 2、借条明确约定担保人应承担的连带保证责任范围,且当事人所作“证明确有借50万元”的备注亦证明其对借款债务知情;其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理当知悉其以担保人身份签名可能承受的法律风险及自身偿债能力,应认定其自愿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案情简介: 林天向张平出具借条一份,载明张平借给林 [...]

同时存在债务及其他往来,如何厘清转款性质?–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评析-民间借贷纠纷08

改判要点:由于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除本案借款之外,尚有其他款项往来,而债权人现仍持有作为债权凭证的借条原件,债务人既未在其主张还款的两笔转账之时备注用于归还借款,亦未积极主张收回该等借条原件,故债务人关于已清偿债务的主张,与其他转账的备注内容及此后仍有支付利息款的行为相矛盾,不符合常理,故认定本案借款尚未清偿。 案情简介: 2018年3月29日,何鸿向郑平出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