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管:未签劳动合同,单位凭借双方签署高管管理履历表认为无需支付双倍工资–福州律师推荐

高管:未签劳动合同,单位凭借双方签署高管管理履历表认为无需支付双倍工资--福州律师推荐 案情简介: 2013年3月8日,被告公司聘用原告担任CI部经理,同年10月底调整原告职务为行政总监,负责被告公司的行政人事等事务。双方在管理履历表上签字确认原告月工资为8000元,试用期一个月,转正后按公司制度调整。2013年11月11日被告公司以“公司裁员”为由解除与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