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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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笔录,两审法院不同解释,最终认定诉讼时效未超过–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评析-民间借贷纠纷07  

改判要点:根据笔录真正意思,当事人追讨债务应认定为诉讼时效中断,而不宜直接认定为债务人拒绝还款;权利人向债务保证人主张权利,主债权诉讼时效中断  案情简介: 2008年3月23日,债务人郑娟向陈珠英现金借款155000元,并出具一张借条,郑大城(郑娟之弟)作为担保人在借条上签字。2011年,由于郑娟一直未支付利息,陈珠英遂向郑娟要求返还借款本金。2018年8 [...]

作者: |2020/07/08|分类: 民间借贷|标签: , , , , , , , , , , , , , |一段笔录,两审法院不同解释,最终认定诉讼时效未超过–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评析-民间借贷纠纷07  已关闭评论

离婚协议书载明夫妻共债106万,债权人起诉配偶还款仍败诉–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评析-民间借贷纠纷06

裁判要点:1、载明夫妻共债的离婚协议书不足以证明非举债配偶对债务知情且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经营?! 2、债权人与债务人关于债权人支出的律师代理费由债务人承担的约定合法有效。  案情简介: 2013年9月,林飞因需资金周转向卓莉借款20万元,约定月利率1.5%。同月28日,卓莉转账20万元至林飞账户。借款后,林飞按月支付利息至2017年7月30日。借款期间, [...]

作者: |2020/07/07|分类: 民间借贷|标签: , , , , , , , , , , , , , , , |离婚协议书载明夫妻共债106万,债权人起诉配偶还款仍败诉–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评析-民间借贷纠纷06已关闭评论

“满口谎言”的苟晶应该被追究责任吗?–福州刑事辩护律师原创

2020年7月3日下午,山东省教育厅公布苟晶事件调查报告,此时网友们才发现原来苟晶是个满口谎言之人,有网友总结她到底说过多少谎话。 总结概括这件事:苟晶当年扔了一辆破自行车,被班主任邱印林拣去给自己女儿邱小慧用了、而且给苟晶做了一些补偿(伪造了其次年应届生身份助其得利),多年以后苟晶声称当年邱印林抢了自己的劳斯莱斯,说自己人生被拣车人毁掉了。 在直播中苟晶非 [...]

担保函内容矛盾,则手写内容效力优先于打印部份–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评析-民间借贷纠纷04–福州律师原创

改判要点:担保人向债权人出具《担保函》,担保函的主文为打印版,载明“范围为前述《借款协议》约定的本金及前述利息”,但担保人身份证号、名称、落款、日期处为手写的内容,且名称一栏手写“担保人担保本金”,故担保范围已通过手写形式载明,后手写部分效力优先于先打印部分,应认定为担保人仅担保本金。 案情简介: 2013年,邱平向王善转账118.5万元。2014年4月22 [...]

作者: |2020/07/04|分类: 民间借贷|标签: , , , , , , , , , , , , , , |担保函内容矛盾,则手写内容效力优先于打印部份–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评析-民间借贷纠纷04–福州律师原创已关闭评论

惊天反转,二审法官依据逻辑及常理认定350万借贷关系成立!–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评析-民间借贷纠纷02

改判要点:债权人以年利率50%向社会融资的投资款还未全部收回的情况下,又向债务人无息出借350万元不符合逻辑。借款综合逻辑推理、常理推断、相关证据,可以认定双方将投资款结算后转换为借款已达高度盖然性,更具客观真实性 案情简介: 2011年9月7日,陈泉、何文向林松、转账900万元,双方协议以林松名义投资煤矿。2014年6月29日,林松向陈泉、何文出具未约定利 [...]

他人微信聊天记录可证明举债合意,夫妻需共同承担债务–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评析-民间借贷纠纷01–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

改判要点:微信聊天记录能够证实非举债配偶认可借款行为并自该借款中受益。据此可认定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经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案情简介: 陈小花(配偶陈平)出具借条交曹霖收执,借条载明:“借条今日向曹霖借到人民币伍万元整,利息壹分捌厘。特以此条证明。借款人:陈小花。二零一五年七月十日。陈小花 陈平”。“陈小花”“陈平”名字均由陈小花书写并按捺手印。曹霖起诉请求 [...]

作者: |2020/07/02|分类: 民间借贷|标签: , , , , , , , , , , , , , , , , |他人微信聊天记录可证明举债合意,夫妻需共同承担债务–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评析-民间借贷纠纷01–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已关闭评论

偷走他人人生的高考顶替恶魔,刑法如何制裁,你猜猜!?–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

一直以来高考都被称之为中国最公平的考试。但最近陈春秀、苟晶等被冒名顶替上大学事件的曝出,让人们意识到高考也许并没有那么公平,寒窗苦读却被冒名,顶替者无疑是偷走他人人生的恶魔。 顶替他人上大学,必然需要相应公权力部门人员配合,大概率涉及金钱利益交换,因此主使者很有可能构成受贿罪,而相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则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 但此前类似事 [...]

协议离婚后补充约定房产归儿子、男方可出售,女方能否分割售房款?–福州离婚律师原创

裁判主旨 协议离婚后双方可对原财产分割内容另行明确及补充。协议离婚后补充约定“房产归儿子,男方有权自行出售,售房款归儿子”内容合法有效。离婚后男方出售该房产的,女方无权要求分割该售房款。 案情简介: 男方高某、女方赵某于2015年1月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约定一套共有房产由儿子继承。2015年3月3日,双方又签订“离婚补充协议”,约定房产归儿子所有,男方可自主售 [...]

房屋销售备案登记不具物权公示效力,实际所有权人有权排除执行–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

案情简介: 2014年11月3日,张小强与房产公司签订了案涉八个车位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其后八个车位张小强在房产管理所办理了备案登记手续。2016年6月13日,案涉八个车位中340、157号两个车位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2017年5月16日,债权人郑小旗向法院起诉张小强还款,并查封张小强名下案涉八个车位。后2018年郑小旗申请法院执行,请求张小强向郑小旗支付 [...]

离婚协议财产分割条款并非高枕无忧,债权人可以申请撤销–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

案情简介 2016年8月23日,李东与何莲办理协议离婚登记手续,离婚协议约定:“一、双方自愿离婚。二、男女双方共有财产分割如下:房屋1产权归女方所有;房屋2及房屋3产权归女方何莲和儿子李昊共同所有……。”上述3套房屋均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买。 2016年11月3日,因婚姻存续期间债务问题,债权人众连公司起诉花朵公司、李东支付货款1,929,512.45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