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均存在违约行为,法院可根据一方违约严重程度来确定其相应违约责任-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评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07
改判要点: 买方在本案房屋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违约情形更为明显,按照双方的约定及履约情况,认定买方应支付卖方违约金、律师代理费及卖方办理委托公证手续产生的费用。 案情简介: 2018年4月12日,在中介公司服务下,林花(卖方)、吴海(买方)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同日,林花(甲方) [...]
改判要点: 买方在本案房屋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违约情形更为明显,按照双方的约定及履约情况,认定买方应支付卖方违约金、律师代理费及卖方办理委托公证手续产生的费用。 案情简介: 2018年4月12日,在中介公司服务下,林花(卖方)、吴海(买方)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同日,林花(甲方) [...]
改判要点: 当事人基于委托借款关系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自始无效。双方另约定房屋过户产生的费用由房屋原所有权人承担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返还其垫付的房屋过户费用。 案情简介: 房主危小敏为资金周转需要,与周金商量将房屋过户至周金名下,再以周金名义从银行贷款给危小敏使用。 2017年6月22日,危小敏与周金签订《福州市不动产(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 201 [...]
股权转让是股东退出公司的重要途径。退出公司的股东为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经常会要求公司提供担保。司法实务中对该担保行为效力认定存在分歧。法院认为担保无效主要理由是:担保行为可能会导致转让股权的股东抽回出资,从而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认定担保有效主要理由是:公司担保属于公司意思自治的范畴、担保行为未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禁止性规定、担保不是必将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 [...]
改判要点: 非福州市五城区居民在五城区范围购买商品住房,购房人需提供购房之日前两年内累计缴纳1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购房时间以房屋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案涉合同在未经网签的情况下,不存在购房时间早于社会保险缴纳时间的情形,且购房者已具备购房资格,故可依约继续履行案涉房屋买卖合同。 案情简介: 2014年2月9日,马灵(卖方)与陈任(买方)签订《房 [...]
改判要点: 1989年9月17日前的法律法规没有禁止农村土地买卖的强制性规定,故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案情简介: 陈琛(已故)和邱贞(已故)系夫妻关系,生育有两女一子,分别为陈云、陈霞、陈磊。何海(已故)和朱菁(已故)系夫妻关系,生育两个子女为何捷、何婷。何海和朱菁均系福州市桂山村村民。邱贞户籍所在地为福州市鼓楼区。 1989年9月17日,何海、朱菁、何捷 [...]
改判要点: 二手房买卖双方在签订协议时所有权人尚未登记领取权属证书,但在案证据体现其系讼争房屋的权利人,登记领取权属证书属于未来可期待的事项,其有义务配合办理房屋登记手续并过户。 案情简介: 陈庆与林力、程意于2002年2月22日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协议》一份,协议约定:林力将诉争房屋以140000元卖给陈庆,付款方式为现金,协议签订之日陈庆支付现金13000 [...]
改判要点:合同在各方签字盖章后已发生法律效力,税费的落实、定金的支付仅是各方当事人对交易流程的约定,不影响合同效力。 案情简介: 陈云、林辰系夫妻关系。2016年5月26日,陈云与开发商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本案讼争房屋。陈云同时并取得预告登记证,有向银行办理按揭贷款,讼争房产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属证书。 2018年2月13日,陈云、林辰(甲方)与任萍(乙方) [...]
改判要点:夫妻一方与购房者已达成由夫妻一方支付55000元违约金解除案涉合同的合意,事后虽然未经共有人即夫妻另一方的追认,但购房者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共同意思表示,夫妻一方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对另一方构成了表见代理。 案情简介: 2017年11月14日,陈大海与李霖、王玲在小白公司居间服务下,三方签订一份《房地产经纪合同》,约定李霖、王玲将一房屋以745000元 [...]
福州债权债务专家律师—蔡思斌律师 电话:13600898018 福州律师蔡思斌(律师执业证号:13501200110650605)系福建省直律协2015年度优秀律师、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首届全国青年运动会执行委员会法律顾问、福建省律协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委员、福州律协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委员、福建法律咨询网创办人、中国离婚网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