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律师评析:原配告小三索138万“情债”,老公自认出轨情深,小三咬定是“嫖资”,猜猜谁会赢?
我们讨论过不少案例:配偶一方擅自赠与小三财产,另一方起诉要求返还,法院普遍基于维护公序良俗的原则予以支持。这是否意味着原配在此类纠纷中必然胜诉?吉林法院的一份判决给出了截然不同的答案。 李女士和张大强结束12年婚姻后,立刻将前夫连同他的“情人”陈丽一并告上法庭,要求陈丽返还张大强转给她的138万余元。李女士主张,婚姻期间一方用夫妻共同财产给小三大额转账,违背 [...]
我们讨论过不少案例:配偶一方擅自赠与小三财产,另一方起诉要求返还,法院普遍基于维护公序良俗的原则予以支持。这是否意味着原配在此类纠纷中必然胜诉?吉林法院的一份判决给出了截然不同的答案。 李女士和张大强结束12年婚姻后,立刻将前夫连同他的“情人”陈丽一并告上法庭,要求陈丽返还张大强转给她的138万余元。李女士主张,婚姻期间一方用夫妻共同财产给小三大额转账,违背 [...]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女方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对补偿金额约定已考虑得相对全面,为应对通货膨胀,甚至想到用金价来做锚定。 表面上看,在不考虑现金价值的前提下,男方似乎并没有因为违约受到经济损失,补偿总金额并没有变化,只是从分三十年支付变为提前偿还。在金价暴涨的今天,男方作为理性人违约才是最优解,毕竟贷款提前支付的利息支出也远低于黄金涨幅带来的数额增加。 从女方角度 [...]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本案核心焦点在于离婚协议中将房屋赠与子女的条款能否撤销。本案男女双方于06年离婚,协议约定男方名下房屋归婚生女所有,然而直至20年房屋被拆迁时仍未过户至婚生女名下,男方以房屋所有权人身份将房屋拆迁补偿款照单全收。 这操作实在是有些厚脸皮了,男方可能也是有点法律知识,知道一般赠与下财产权利未转移的,赠与方可享有任意撤销权。他这么久拖着不过 [...]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随着时代发展,打印遗嘱愈发普遍。《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肯定了打印遗嘱的形式合法性,并对打印遗嘱形式要件作了明确要求。虽然民法典对打印遗嘱的形式进行了明确规定,但实践中仍常常存在瑕疵。最常见就是遗漏每页签订日期和签名。例如本案打印遗嘱就只写 [...]
离婚纠纷中,子女抚养费问题常常是双方的争议焦点。当离婚协议约定双方在子女成年后仍需支付大学学费等费用,而一方事后违反约定时,另一方向法院起诉能否获得支持?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3)京01民终2319号判决书体现了当下司法实践中的主流观点。案件中,夫妻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明确约定“女儿上大学的费用由男方承担”。二审法院认为:男方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王先生婚内出轨,妻子张女士起诉离婚未获支持。为挽回婚姻,双方签订《婚后财产协议》,约定:王先生将二人婚后购买但未交房的某处房产归张女士个人所有;若王先生日后无重大过错,张女士不得再提离婚。谁想协议签订不久后,双方彻底分居。张女士二诉离婚,王先生以案涉协议约定不准离婚为由,认为该协议违背社会公德应属无效,拒绝履约。 我国实行婚姻自由的婚姻 [...]
婚姻是人生大事,理当建立在诚信基础之上。但现实中,面对家人催促或急于成家,你是否曾担忧,万一婚前未能充分了解对方健康状况,婚后才发现配偶隐瞒了严重疾病,这时能以此为由撤销婚姻吗?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明确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 [...]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对于彩礼归属,现行法律并未作出明确规定。但对于返还主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婚约财产纠纷中,婚约一方及其实际给付彩礼的父母可以作为共同原告;婚约另一方及其实际接收彩礼的父母可以作为共同被告。”则明确规定父母可以作为共同被告。从立法本意而言看,既然父母可以作为共同被告,那结合习俗传统脉络,将 [...]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多数家庭中,夫妻共同财产不仅服务于夫妻二人,也广泛用于家庭事务。在处理家庭开支时,一方常默认另一方知情且同意,这在涉及子女相关支出上尤为突出。那么,夫妻一方为子女支出,真的无需征得另一方同意吗? 本案孙大强在与李小美再婚期间,多次转账共计300万元予前妻婚生子为其购车买房。双方离婚后,李小美认为这些支出未经其同意,起诉二人要求返还一半。 [...]
你答应别人,只要对方生了孩子或者打胎,你就给她钱或者房子作为补偿。在对方履约后,你又反悔不想给补偿了,能行吗? 福州律师蔡思斌先前分享的案例多为一般情况下的赠与,在没真正交付之前,法律上通常是允许赠与人反悔的,这就是民法典第658条规定的任意撤销权。又根据今年施行的《婚姻家庭编解释二》第5条,夫妻间的房产赠与即使已经过户,离婚时法院仍可综合婚后情况重新判定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