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给女儿出资购房及还贷,金额稍有出入即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可惜!-22年广州中院改判案例
父母给结婚后子女出资买房,本意大多是想赠与子女个人,想着房屋能成为子女个人房产。但可惜,法律对这块要求比较严格,实操过程中稍有不慎,可能就如同下文所述案件变成夫妻共同财产了。文末蔡律师给出解决之道,大家可以参考一二。 李大勇、林美美于×年×月×日登记结婚,于2020年9月25日经法院诉讼调解离婚。2015年5月6日,林美美与佛山开发商签订《商品 [...]
父母给结婚后子女出资买房,本意大多是想赠与子女个人,想着房屋能成为子女个人房产。但可惜,法律对这块要求比较严格,实操过程中稍有不慎,可能就如同下文所述案件变成夫妻共同财产了。文末蔡律师给出解决之道,大家可以参考一二。 李大勇、林美美于×年×月×日登记结婚,于2020年9月25日经法院诉讼调解离婚。2015年5月6日,林美美与佛山开发商签订《商品 [...]
审判实务中法院对非婚生子女亲子鉴定审查非常严格,不仅超出普通当事人想像,有时律师都难以接受。比如本案估计大家都想不到法院然能如此“绝情”,而不给非婚生子女继承遗产留下一点空间。 北京一任姓男子过世,遗嘱称财产均由二个子女任某一、任某二继承。后湖南常德宋姓女子以其二个孩子宋某一、宋某二的法定代理人身份将任某妻子李某、任某一、任某二、任某母亲胡某起 [...]
夫妻一方将婚前个人房产出售后所得购房款中100余万元汇入妻子账户。几个月后,汇款一方去世。对于该汇入配偶账户的100万元是否还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妻子主张该款系账户在去世前已经赠与自己并也完成交付了,不属于遗产,该主张能否得到法院支持? 案情简介: 被继承人张某3与前妻孙某生育一女张某2,二人2004年离婚。2019年3月29日,张某3与任某再 [...]
封建社会时期,我国一直是“一夫多妻”制。直到1950年4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1950)》颁布,我国才正式确立“一夫一妻”制度。那么,在1950年《婚姻法》颁布以前,已经确立的“一夫多妻”关系延续至1950年《婚姻法》施行后的,有关夫妻共同财产问题如何认定? 案情简介: 陈某7于2006年8月11日去世。2014年1月21日,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兵器 [...]
案情简介: 王某1系王某2之子,崔某系王某2之女。张某自2012年开始作为保姆照顾王某2的日常生活。2017年9月4日,张某(保证人)与王某2(被保证人)签订《保证书》,主要内容为张某保证照顾王某二。 2017年9月5日,王某2在他人在场见证的情况下立有《房产遗嘱》,主要内容为“1、立遗嘱人于2002年9月取得了位于顺义区房屋产权,房屋建筑面积36.5平方米 [...]
对于离婚时双方不想要的房产,《离婚协议》常会这样约定“坐落于某某单元房屋系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同意离婚后共同出售该房屋,所得售房款在扣除相关费用后由双方均分。”如果离婚后一方拒绝配合卖房,另一方必须通过诉讼程序才能解决。当然,考虑到执行中实际操作问题,在诉讼请求中一般不会直接设置成“判令被告配合原告共同卖房,所得房款均分等”。否则,即便判决了,执行法官亦难以通 [...]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是司法审判的难点,尤其涉及到案涉借款仅有夫妻一方签字确认的情形。对夫妻一方婚姻存续期间个人名义超出日常生活所需所负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司法实践已有共识。不过,未签字一方共同还款行为是否可视为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追认,实务中仍有争议。对此,本文案例给出意见,可供参考。 案例简介: 白某某系田某某的外甥女。田某某与姜某于2009年9月9日 [...]
丈夫婚内向第三者转账的款项,妻子有权要求返还。那么,丈夫为第三者充值话费或购买物品所支付的费用,妻子可以要求第三者返还吗? 案情简介: 2001年10月9日,王建国、张美丽登记结婚。王建国名下微信号在2017年2月16日至2020年1月31日期间向微信号“小小花”转账支出53959元,而微信号“小小花”向王建国发红包金额200元;该微信号在20 [...]
男女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若一方隐匿、转移财产的,一经发现则该财产归另一方所有,视为隐匿、转移方放弃分割的权利,该约定依法有效。 案情简介: 李建国与王美丽原为夫妻关系。2019年11月25日,案外人赵小花(李建国母亲)向李建国转账300000元。 2020年3月2日,李建国先后向某证券账户转入100000元、420000元。2020年3月10 [...]
作为法律人都知道,遗赠依据《民法典》第1124条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那如果被继承人立下遗嘱将房产留给已过世儿子的女儿(即立遗嘱人孙女)继承,则法律性质是属于遗嘱继承还是遗赠,是否仍要受60日内接受遗赠期限的限制呢?对此,福州中院作出了让人耳目一新的解读,可能是福州中院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