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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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婚前一方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价跌了谁买单?

前些年楼市行情好的时候,离婚涉及一方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况,法院通常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将房产判归登记一方所有,同时由产权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那时房屋普遍增值,双方都能从中获得收益,补偿计算也比较清晰,争议不大。 但近年来楼市下行,全国房价普遍下跌,裁判争议随之而来。面对房产没有增值甚至负增长的现实,产权方往往不愿再补偿另一方, [...]

作者: |2026/03/27|分类: 婚姻继承, 房屋物权, 法治随笔|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婚前一方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价跌了谁买单?已关闭评论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最高院:婚前房产婚后加名,结婚十一年离婚时能分多少?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对于婚前房产婚后加名,此前有观点认为可以直接对半分割。但自《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二)》第五条出台后,司法实践观点已发生明显变化。从案情来看,案涉房屋系陈某某婚前个人财产,崔某某对房屋原始取得并无出资贡献。陈某某婚后为崔某某“加名”将该房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即便双方已结婚十一年,在分割比例上,法院也并未简单适用“均等分割”原则,而是 [...]

作者: |2026/03/23|分类: 婚姻继承, 房屋物权, 法治随笔|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最高院:婚前房产婚后加名,结婚十一年离婚时能分多少?已关闭评论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房屋被拆迁后,基于原房分家协议设立的居住权还存在吗?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老人王某去世前通过分家协议将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给儿子,同时为本人及配偶齐某保留了在该房屋内的终生居住权。后王某去世,该房拆迁,儿子认为老房灭失即意味着居住权终止,拒绝让齐某入住安置房,无奈下齐某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支持了齐某诉求。核心观点在于,齐某基于分家协议享有的居住权目的在于保障其老有所居,征迁行为虽导致原房屋灭失、居住权暂时无法直 [...]

作者: |2026/03/20|分类: 房屋物权, 法治随笔|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房屋被拆迁后,基于原房分家协议设立的居住权还存在吗?已关闭评论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父母黄昏恋,遗嘱留给子女的房产怎么才能不被“哄”走?

前几天,有位当事人来找我咨询,说他75岁的老父亲谈了个黄昏恋,准备领证。女方人挺热情,但他总觉得对方很明显是冲着他家那套房子来的。 “我爸说遗嘱已经写好了,房子留给我,这应该稳了吧?”他问。 我一听,给他泼了盆冷水:遗嘱这东西,看着是白纸黑字,其实随时可能变成废纸。你爸今天写遗嘱留给你,明天被哄高兴了,重新写一份给别人,你手里的那份就失效了。更别说,万一老人 [...]

作者: |2026/03/09|分类: 婚姻继承, 房屋物权, 法治随笔|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父母黄昏恋,遗嘱留给子女的房产怎么才能不被“哄”走?已关闭评论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婚前买房,婚后房屋降价了,离婚时另一方要承担亏损吗?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过去二十年,房地产都处于上行周期,因此最高院在制定相关司法解释时并没有对婚前一方买房、婚后房价下降,夫妻共同房贷部分应当如何处理作出明确规定。本案观点认为“既然房子增值要共享收益,同理,房子降价时亦应由双方共同承担”。 但这一观点显然存在反驳空间,毕竟另一方可能并没有参与婚前购房决策,而婚后共同还贷的义务是因一方婚前购买房屋的行为派生出 [...]

作者: |2026/02/04|分类: 婚姻继承, 房屋物权, 法治随笔|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婚前买房,婚后房屋降价了,离婚时另一方要承担亏损吗?已关闭评论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产,一定归子女个人所有吗?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实践中,不少家庭会因购房资格限制、手续办理便利等现实因素,将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却并未形成明确的赠与合意。不动产登记虽具有物权公示效力,但在家庭内部关系中,登记行为并不必然导致房屋所有权归子女个人所有,也不直接等同于赠与或所有权的转移。 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 [...]

作者: |2026/01/26|分类: 房屋物权, 法治随笔|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产,一定归子女个人所有吗?已关闭评论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别踩坑!继承房产后再出售,如何避免20%个税?顺序错了,白白多交几十万!

许多子女在继承父母房产后,往往急于办理过户、换领新产权证,却不知这看似顺理成章的操作,可能在将来出售房产时,带来高达20%个人所得税负担! 首先要明确,继承房产本身无需缴纳税费,但继承后处置顺序却会直接影响税负。如果办理继承公证后立即将房产过户至自己名下,会使继承的房产成为你名下的又一住房,未来出售时若不符合“满五唯一”条件,就将无法享受税收优惠,从而可能多 [...]

作者: |2025/12/19|分类: 房屋物权, 法治随笔|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别踩坑!继承房产后再出售,如何避免20%个税?顺序错了,白白多交几十万!已关闭评论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姐弟虚构债务担保企图转移夫妻共同房产,法院如何分割?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在离婚财产分割纠纷中,一方为多占财产,常与亲属合谋虚构债务或抵押,主张房产非属夫妻共同财产或已抵债,以达到转移目的。本案男女双方离婚后,男方与其姐姐在另案中虚构案涉房屋系债务担保,意图将夫妻共有房产转移至姐姐名下。该案法院判决姐姐须将房屋过户回夫妻双方名下,从而确认了该房产的共有性质。 本案中,法院结合前述判决及其他证据,认定男方存在恶 [...]

作者: |2025/12/12|分类: 房屋物权, 法治随笔|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姐弟虚构债务担保企图转移夫妻共同房产,法院如何分割?已关闭评论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房改房纠纷中的“同案不同判”——使用前配偶工龄所购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我们前文评析了(2025)陕01民终9700号案件的裁判思路。该案中,法院强调房改的福利政策因素,以及产权在婚前已部分取得等关键事实,最终判决房屋归男方个人所有。然而,并非所有使用前任工龄购房的情形一律不能认定为与现任的共同财产。本文进一步结合蔡律师早前经办的一起案例,分析两案在基本事实相近的情况下,为何后者法院会认可现任配偶享有房改房相应产权份额。 案例一 [...]

作者: |2025/12/08|分类: 房屋物权, 法治随笔|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房改房纠纷中的“同案不同判”——使用前配偶工龄所购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已关闭评论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使用与前妻工龄优惠购买的房改房,再婚后补交款项获得全部产权,该房屋是否属于再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房改房的权属认定因涉及婚姻财产关系、工龄折算、房改政策适用及物权确认等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历来存在争议。若房屋完整产权的取得时间横跨两段婚姻,则在多重法律关系下的认定将更为复杂。 本案中,男方在第一段婚姻期间,利用夫妻双方合并工龄购得单位福利房43%的产权;后在第二段婚姻期间支付余款,取得房屋完全产权并登记于其个人名下。现任妻子去世后,其 [...]

作者: |2025/12/05|分类: 婚姻继承, 房屋物权, 法治随笔|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使用与前妻工龄优惠购买的房改房,再婚后补交款项获得全部产权,该房屋是否属于再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已关闭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