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父母黄昏恋,遗嘱留给子女的房产怎么才能不被“哄”走?
前几天,有位当事人来找我咨询,说他75岁的老父亲谈了个黄昏恋,准备领证。女方人挺热情,但他总觉得对方很明显是冲着他家那套房子来的。 “我爸说遗嘱已经写好了,房子留给我,这应该稳了吧?”他问。 我一听,给他泼了盆冷水:遗嘱这东西,看着是白纸黑字,其实随时可能变成废纸。你爸今天写遗嘱留给你,明天被哄高兴了,重新写一份给别人,你手里的那份就失效了。更别说,万一老人 [...]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实践中,不少家庭会因购房资格限制、手续办理便利等现实因素,将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却并未形成明确的赠与合意。不动产登记虽具有物权公示效力,但在家庭内部关系中,登记行为并不必然导致房屋所有权归子女个人所有,也不直接等同于赠与或所有权的转移。 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 [...]
许多子女在继承父母房产后,往往急于办理过户、换领新产权证,却不知这看似顺理成章的操作,可能在将来出售房产时,带来高达20%个人所得税负担! 首先要明确,继承房产本身无需缴纳税费,但继承后处置顺序却会直接影响税负。如果办理继承公证后立即将房产过户至自己名下,会使继承的房产成为你名下的又一住房,未来出售时若不符合“满五唯一”条件,就将无法享受税收优惠,从而可能多 [...]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在离婚财产分割纠纷中,一方为多占财产,常与亲属合谋虚构债务或抵押,主张房产非属夫妻共同财产或已抵债,以达到转移目的。本案男女双方离婚后,男方与其姐姐在另案中虚构案涉房屋系债务担保,意图将夫妻共有房产转移至姐姐名下。该案法院判决姐姐须将房屋过户回夫妻双方名下,从而确认了该房产的共有性质。 本案中,法院结合前述判决及其他证据,认定男方存在恶 [...]
我们前文评析了(2025)陕01民终9700号案件的裁判思路。该案中,法院强调房改的福利政策因素,以及产权在婚前已部分取得等关键事实,最终判决房屋归男方个人所有。然而,并非所有使用前任工龄购房的情形一律不能认定为与现任的共同财产。本文进一步结合蔡律师早前经办的一起案例,分析两案在基本事实相近的情况下,为何后者法院会认可现任配偶享有房改房相应产权份额。 案例一 [...]
常见的房屋产权变更方式有买卖、赠与、继承及通过法院判决变更。过程中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又会产生哪些费用?本文为你一次理清福州市办理产权变更相关须知! 一、若产权人仍健在,一般通过买卖或赠与的方式进行产权转移,少数情况下通过法院判决变更,可现场至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窗口办理或通过线上申报。 1.赠与方式: 所需材料: (1)赠与双方持身份证件 (2)不动产 [...]
最近蔡律师看到福州中院改判的一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判决,内心颇感惋惜。本应只付5万的违约金,却因当事人的不作为实实在在多赔了25万。 案子本身并不复杂。买方因贷款问题无法继续履行购房合同,卖方诉请30万元违约金。一审法院认为:“卖方对交易可能因买方无法通过贷款审批而终止有一定的心理预期,并在催促履约无果后,及时解除了案涉《房屋买卖合同》,且在本案中亦未提交因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