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以集体承包方式取得的承包地不发生继承,相应的征用补偿亦不属于家庭成员遗产–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编辑
继承:以集体承包方式取得的承包地不发生继承,相应的征用补偿亦不属于家庭成员遗产--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编辑 朱某3、张某夫妇系新罗区XX镇XX村民,生育长子朱某4、次女朱某1,收养女儿陈某3。朱某3在XX镇XX村承包耕地2.5亩,1999年11月2日与XX镇XX村经济合作社签订了《承包合同》,承包期限为30年,自1999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止,《 [...]
继承:以集体承包方式取得的承包地不发生继承,相应的征用补偿亦不属于家庭成员遗产--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编辑 朱某3、张某夫妇系新罗区XX镇XX村民,生育长子朱某4、次女朱某1,收养女儿陈某3。朱某3在XX镇XX村承包耕地2.5亩,1999年11月2日与XX镇XX村经济合作社签订了《承包合同》,承包期限为30年,自1999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止,《 [...]
离婚协议归一方所有房产未过户后因产权登记方债务被保全的怎么办? 关键词:离婚协议书、房产、执行、过户、债务 裁判主旨: 离婚协议约定房产归一方但未办理过户手续,后另一方因离婚后债务导致房产被查封冻结的,离婚协议约定可以构成执行异议的阻却事由。 案情简介: 王光与林荣达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中,王光向一审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对林荣达的财产进行诉讼保全。2 [...]
福州继承律师推荐:独生子女为继承房屋将亲生女儿告上法庭,结果却是被告主体不适合,被驳回!累! 关键词:继承纠纷 继承遗产 继承纠纷诉讼 法定继承人 裁判主旨:以法定继承纠纷为案由诉至法院要求继承遗产,原被告双方都应当是享有继承权的法定继承人,否则会被驳回诉讼请求。 案情简介: 坐落于福州市鼓楼区*****、福州市鼓楼区*****系原告父母生前夫妻共有的房产。 [...]
裁判主旨: 继父母抚养继子女成年,形成抚养关系,后继父母与生父母离婚,离婚后继子女对继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对继父母遗产享有法定继承权。 案情简介: 原、被告的共同亲人曾某5于2016年10月7日9时左右,在大石桥市官屯镇何屯村路段横过公路时被付石坚驾驶的辽HXXX号小型轿车相撞后死亡。该事故大石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做出大公交字【2016 [...]
继承:如何确定继承权被侵犯的起算时间? 被继承人陈茂俊、刘珠仙生前育有六女一男,即长女陈宝钗、次女陈宝玉、三女陈某丙、四女陈某甲、五女陈某丁、六女陈某戊、长子陈某乙。陈茂俊于1958年1月17日死亡,刘珠仙于1970年10月5日死亡。原福州市台江区求志里2××号(地段25段539号,后改为××号××三间排厝屋一座的所有权人为被继承人刘珠仙(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所 [...]
关键词:同居期间购房 按份共有 出资额 裁判主旨:同居期间购买房屋,应按一般共有财产即按份共有处理。若双方并未对讼争房产的份额作出约定,应按照出资额确定份额。 案情简介: 被继承人林榕青于2009年11月6日去世。原告林某、叶某系被继承人林榕青的父母,原告邱某系被继承人林榕青与其前夫所生独子,被告李某系被继承人林榕青死亡时的配偶。被告李某与被继承人林榕青于 [...]
放弃继承之后究竟能不能反悔呢?福州中院的一个案例做出解释,答案是否定的。 原坐落于福州市仓山区某路某号(旧门牌为某路某号,属某段某地号)房屋系蔡某某所有。蔡某某于1997年11月在福州死亡,生前在福州市公证处立下公证遗嘱,确认上述房屋在其死亡后由其儿子林某某继承。林某某于2003年1月6日死亡,其生前与妻子王某共生育四女,分别为林某甲、林某丙、林某丁、林某乙 [...]
关键词:继承纠纷,遗产,死亡证明,被继承人 裁判主旨: 继承纠纷案件中,若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无法提供的,可通过提供墓地照片、亲戚朋友确认录音录像、出生时间推断等证据形成证据链予以证明。 案情简介: 位于仓山区城门镇黄山村房屋一座,登记在户主郑和庆名下,郑和庆与其妻杨四妹生育长子郑有相、次子郑有喜、长女郑木香。郑和庆于1954年死亡、杨四妹于1958年死亡。郑 [...]
2011年初,原告周某与被告陈某甲相识并确立恋爱关系,经相处,双方有结婚意愿,并定同年6月10日订婚。同年6月7日,原告父亲周志杭通过银行转账给被告陈某甲父亲即被告陈某乙彩礼112万元。同年6月10日,原告父亲周志杭又将26万元现金交给陈文美,由其转交给被告。后被告返还50万元现金,实收彩礼88万元。2012年11月3日,原告周某与被告陈某甲生育一女。双方至 [...]
父母以需履行赡养扶养照顾义务为条件将房屋赠与给子女,后该子女与其他兄弟姐妹约定以转让该讼争房屋一半的产权为对价,将赡养义务概括转让,且经父母同意的,是否属于合法有效的行为?福州中院的一个案例做出解释。 原告卢贞煊、被告卢碧玉系姐弟关系,原、被告的父亲卢琪星、母亲陈依妹(别名陈标妹)共生育五位子女(包括原、被告在内)。2010年3月初,原、被告父母与五位子女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