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2dcRkEesqnoixnt=ju5V=FWY7bU0I1VpQNlWWRHiFwaU1557343666374这是听来的故事,当然你也可以当作一个法律咨询小故事,莫当真,莫对号入座。

一个闽东人,就取名叫陈杰吧,他曾经在外省呆过一段时间,啥都做,有钱赚就行。有一次,他就帮别人介绍购买了三百多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从中有赚了二三万元。但虚开增值税发票的人手尾没有收拾好,结果购票的林先生去抵扣税款时没有成功,再去找虚开专票的人又发现其跑路了。

这下,林先生不干了,感觉自己白白赔了五六万,就去找陈杰算账,要他负责承担自己的损失并多赔偿些,如果不同意就去报警,让陈杰也坐牢去。陈杰怕了,就顺着林先生意思写了一张12万的借条。林先生也是非常谨慎的,他怕只有借条没有实际借款作不了数,就先通过银行账户将钱转给陈杰,再让陈杰将这钱款转给他的朋友。好笑的是,可能林先生经济也比较紧张,连12万也没凑齐。为此林先生就开头转4万元给陈杰,在陈杰将这4万转给他朋友之后,他再用这4万转给陈杰,如法炮制了三次,表面上总算完成借款义务。

陈杰脱身之后可能认为双方都涉嫌犯罪,后面躲着人家就是,也根本没有想着还钱。不想,人家胆大包天,前一段还真通过外省法院来起诉陈杰还钱。陈杰便去咨询律师,也向律师交待了真实情况。

律师建议他只要向法庭提供相关收款及转账凭证,再向法院申请调查举证林先生朋友转账给他的相关凭证,如此法院就很容易认定林先生并没有真正完成借款义务,该张借条不能作为借贷成立的证据。

当然,比较麻烦就是无法向法官解释当初为何要写下这张借条,不过估计对方也不敢如实交待。在无法解释的情况下,陈杰干脆就不要出庭了,这样或者更有利。法院如查实该借款实质上是空头借款的话,肯定会驳回对方诉讼请求的。

不想到,开庭时法官有询问该笔借款是如何产生,为啥会有三次闭环转账,林先生还真如实向法官陈述了借条产生的真实情况。经办当即停止开庭,还一直打电话给陈杰要求其去作笔录,并称本案可能涉及刑事犯罪,法院将把案件移送公安处理等。

陈杰这下傻眼了,感觉自己碰到了二愣子,还有这种不怕坐牢的人呀。按照国家法律,介绍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构成犯罪,但购买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样也构成犯罪呐。而且林先生用举报犯罪为借口逼迫陈杰写借条,还涉嫌敲诈勒索罪,怎么他就这么能呀……林先生后面也给陈杰打电话了,说他自己这事之前在经侦时就已经摆平了,移送公安也不怕,现在就看谁狠了。

考虑再三,陈杰感觉自己有家有业之人犯不着去冒这个风险,决定认栽,还是老老实实与对方协商分期还款就好。当然陈杰会感觉自己特别冤,就赚了二三万,结果最终要赔个十二万,损失都快十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