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最近的一个案件,女方操作堪称教科书级别的捞女。催对象买房、装修、买车,为二人结婚做准备,步步紧逼。
男方呢?月薪才5000,愣是被她拿捏得死死的。掏空家底东拼西凑借网贷,硬凑了141万转过去。
更绝的是,这女的还让男方备注“自愿赠与,无需返还”。
她估计想这波稳了,白纸黑字写着的,以后分手了也拿我没办法。
结果呢?男方债务爆雷,分手了。男方人财两空,还背着一身债,只能把女方告上法庭,要求还钱。
女方觉得备注在手,天下我有,甚至懒得去开庭。
结果法院判决:返还118万。女方不服,二审维持原判。
为啥备注了“自愿赠与”还能要回来?法院看得很透。
第一,两人在谈婚论嫁,女方一直催买房买车,所以这钱本质是彩礼,是附条件的赠与。婚没结成,钱得退。
第二,月薪5千和转账141万,和男方的真实经济能力不匹配。男方明显是被拿捏了,法院推测,那些“自愿赠与”完全是男方为了结婚被逼无奈写的,并非其真实、自由的赠与意思表示。
第三,女方以结婚为由不断索财,把人逼到负债累累仍不停止,属于借婚姻索取财物,违背公序良俗。法律不认。
这女的是聪明反被聪明误,以为写个备注就万事大吉了。男方呢?也是色迷心窍,以为砸钱就能换来婚姻,结果把自己砸进坑里。但还好,法院没让老实人吃哑巴亏。
其实,现在司法倾向已经很明确了:不支持借婚恋索取财物,不支持捞女!即便女方种种使出种种规避之法,法院仍会考察实际情况,充分维护男方的合法权益。
案件索引:法治日报2026年7月2日网载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