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的房屋产权变更方式有买卖、赠与、继承及通过法院判决变更。过程中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又会产生哪些费用?本文为你一次理清福州市办理产权变更相关须知!

一、若产权人仍健在,一般通过买卖或赠与的方式进行产权转移,少数情况下通过法院判决变更,可现场至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窗口办理或通过线上申报。

1.赠与方式:

所需材料:

(1)赠与双方持身份证件

(2)不动产权属证书

(3)赠与合同(窗口提供赠与合同范本)

(4)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出生证/派出所出具证明/其他关系证明)办理产权转移登记

(5)若将房屋赠与给未成年子女需产权人夫妻双方一同到场

 

2.买卖方式:

所需材料:

(1)买卖双方身份证件(房改房、集资房还应提交产权人配偶身份证件)

(2)不动产权属证书

(3)不动产买卖合同

 

其他须知:

(1)不动产权属证书包括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统一登记前发放的房屋所有权证(有共有权证的还应提供共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已办理的提供);

(2)购买144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需提供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关系的证明(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等,能共享数据取得可不提供),非五城区户籍居民还应提供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

(3)买方若符合享受契税优惠的条件须提供家庭成员(买方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材料(结婚证、户口簿、出生证等,能共享取得可不提供)同时申请。

 

3.直系亲属间买卖和赠与的税费有何不同?

(1)赠与收取3%契税;

(2)买卖收取1%-3%契税(根据买方家庭住房情况确定)、5.6%增值税及附加(取得权证满2年的住宅免征)、1%-1.5%个人所得税(卖方满五唯一的住宅免征)、6%土地增值税(住宅免征)、0.05%印花税(转让双方缴纳,住宅免征);

(3)赠与或买卖均收取80元/套(住宅、车位、附属间)或550元/套(非住宅)的不动产登记费。

 

更多福州相关税收政策解答可参考蔡律师往期文章:

《福州房产律师解答:福州二手房转让需缴纳哪些税费,最新税收政策有何变化?》

《福州律师解答:子女继承父母房产后再出售需要交哪些税,有无相应优惠政策?一文读懂福州有关税费政策!》

 

4.法院判决方式

所需材料:双方身份证、 法院判决书、生效通知书、产权证等。

到场人员:新旧产权人(若有强制执行书,则只需新产权人到场)。

 

二、若产权人已去世,则可通过继承方式变更产权。

1.确定继承方式

房产继承分为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扶养协议继承三种,若无遗瞩,按法定继承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等办理。

 

2.办理继承权公证(可选)

(1)传统方式:继承人到公证外办理继承公证提交材料审核通后领取《继承公证书》。

(2)集成服务:通过福州市公证处或“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申请“房产继承一件事”一次性办理公证及过户登记,5个工作日内办结。

 

3.申请不动产过户登记

持继承公证书或相关材料,到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办理转移登记,审核通过后领取新不动产权证。

 

4.所需材料

(1)通过继承公证书办理:

①继承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②不动产继承公证书(或生效法律文书)

③原不动产权属证书(房产证、土地证等)

④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现场填写)

 

(2)非公证继承办理:

①所有继承人/受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②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如医学死亡证明、户籍注销证明、法院宣告死亡判决书)

③原不动产权属证书

④亲属关系证明

 

其他情形补充材料:

①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如有)

②放弃继承声明书(需在登记机构见证下签署)

③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如被继承人生前有约定)

 

5.其他须知

(1)费用

登记费: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

(2)特殊情形

房产有抵押的,需抵押权人(如银行)出具同意函并共同到场确认。继承人无法亲自到场需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或放弃继承声明。

(3)时效性

非公证继承需所有继承人共同申请、材料审核可能涉及公告程序。

 

相关内容收集自政府网站及公众号,具体以实际办理机构要求为准。

福州律师蔡思斌

202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