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中不宜分割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情形
离婚案件中不宜分割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情形||福州离婚律师分享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用益物权。农户以家庭承包的方式取得承包经营权后,每一个家庭成员都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家庭成员对承包的土地享有共同共有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之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 [...]
离婚案件中不宜分割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情形||福州离婚律师分享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用益物权。农户以家庭承包的方式取得承包经营权后,每一个家庭成员都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家庭成员对承包的土地享有共同共有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之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