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离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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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即便系婚前个人财产及对方违约亦不能撤销离婚协议中对子女的赠与

离婚协议中对子女的赠与与一般赠与有别,系离婚协议中整体的一部份,甚至属于道德性质赠与,不能参照一般赠与处理,赠与人不能撤销赠与。这应该是通说了,福建省内法院基本照此处理。 但如果赠与给子女的房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属于一方婚前财产,且另一方又未完全履行离婚协议出现违约,那这种情况下赠与方是否有权撤销赠与呢? 厦门中院2018年关于刘某因与被上诉人林某2、兴 [...]

作者: |2019/12/06|分类: 婚姻继承|标签: , , |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即便系婚前个人财产及对方违约亦不能撤销离婚协议中对子女的赠与已关闭评论

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赠与人死亡后,赠与房产尚未完成过户的,继承人能否撤销赠与合同?

  江苏南通的李老爹去世后,受赠房产的孙子将死者的法定继承人一起诉至法院,请求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但李老爹的大儿子认为,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请求行使撤销权。近日,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死者的继承人无权行使任意撤销权,应当履行赠与合同,协助原告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李老爹生前有三次婚姻。第一次婚姻和王阿 [...]

作者: |2019/11/22|分类: 实务指南|标签: , , |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赠与人死亡后,赠与房产尚未完成过户的,继承人能否撤销赠与合同?已关闭评论

红星新闻采访蔡思斌律师就夫妻股权问题发表法律观点

2019年11月21日,红星新闻邀请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蔡思斌律师针对一起离婚案件股权转让协议效力发表法律观点,新闻标题为《丈夫0元转让600万元股权后提离婚 妻子欲追回一审败诉》。 案件信息: 一年前,在丈夫一家的劝说下,吕女士独自带着儿子从山东德州转学天津。一年后,当丈夫起诉离婚时吕女士才发现,早在去天津后不久,丈夫就背着自己将注册资本2000 [...]

作者: |2019/11/22|分类: 团队动态|标签: , , , |红星新闻采访蔡思斌律师就夫妻股权问题发表法律观点已关闭评论

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法定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前就被继承人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是否有效?

(图片来源于风男) 子女对父母有法定的赡养义务,而在生活中,子女对父母的赡养和父母遗产日后的处置往往是家庭大事,很多时候会由子女协商一致,谁抚养谁取得遗产等。那么,如若全部法定继承人在父母即被继承人在世时,就父母的生活照料等赡养义务的履行以及父母过世后遗产的处分达成协议的,此类协议是否有效?针对该问题,目前法律并无明确规定,实务中亦存在不同观点。 法定继承人 [...]

作者: |2019/10/24|分类: 法治随笔|标签: , , , |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法定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前就被继承人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是否有效?已关闭评论

婚内财产约定效力争议案例–胡继志与刘仁芬离婚纠纷

胡继志与刘仁芬离婚纠纷再审审查民事裁定书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5)渝高法民申字第00659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胡继志。 委托代理人:张正辉,重庆渝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刘仁芬。 再审申请人胡继志因与被申请人刘仁芬离婚纠纷一案,不服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4)渝一中法民终字第0732 [...]

作者: |2019/09/17|分类: 民事案例库|标签: , , |婚内财产约定效力争议案例–胡继志与刘仁芬离婚纠纷已关闭评论

原创–恋爱期间男方参与女方购房出资 分手后有权分割房屋

案情简介 林先生于1965年出生,香港人。2013年认识二十多岁的袁小姐后陷入情网,双方开始交往。双方在恋爱期间有拍摄婚纱照并筹备婚礼。2014年6月,袁小姐以自己名义购买深圳一套单元房,房屋总价150万,首付款75万由林先生支付,银行按揭75万,房屋登记于袁小姐名下。2016年1月,双方分手。2014年所购房屋已涨至300多万元。林先生要求袁小姐予以分割补 [...]

作者: |2019/08/29|分类: 民事案例库, 福州案例库|标签: , , |原创–恋爱期间男方参与女方购房出资 分手后有权分割房屋已关闭评论

福州离婚律师蔡思斌原创–父母为未成年子女购买的保险,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父母为子女购买保险在当下已经越来越流行,而保险因其具备一定的履行周期,保险费多为按期缴纳,如此则很有可能在夫妻双方离婚时,保险合同尚未履行完毕,保险费尚未缴纳完毕等情况。那么,如若夫妻双方离婚,为未成年子女购买的保险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剩余的未缴纳的保险费又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呢? 2019年7月,江苏高院民一庭印发《家事纠纷案件审理指南(婚姻家庭部分)》 [...]

作者: |2019/08/02|分类: 法治随笔|标签: , , , |福州离婚律师蔡思斌原创–父母为未成年子女购买的保险,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已关闭评论

福州离婚律师蔡思斌原创特稿–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应在何时提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规定,在具备上述四种情形之一的情况下,无过错方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那么,精神损害赔偿应当在何时提出呢,是否一定要在离婚的同时才能提起呢? 一、提起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请求必须以 [...]

作者: |2019/08/02|分类: 婚姻继承|标签: , , , , |福州离婚律师蔡思斌原创特稿–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应在何时提起?已关闭评论

蔡思斌律师评案:替夫还款5万即莫名背上百万债务……夫妻债务好多坑呐!

夫妻一方在外举债,该债务究竟属于一方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如果配偶方没有共同签署借款协议,该债务是否就一定不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呢?笔者最近看到福州中院一起案件,女方仅因替丈夫偿还5万元借款,就被法院认定为系其对丈夫百万借款的事后追认,其具有共同还款的意思表示,进而需对百万借款承担任连带偿还责任。 案件缘起于丈夫林某在外陆续借款150万元并向债权人出具 [...]

作者: |2019/06/19|分类: 法治随笔|标签: , |蔡思斌律师评案:替夫还款5万即莫名背上百万债务……夫妻债务好多坑呐!已关闭评论

原创专稿:“假离婚”后签订《假离婚约定书》,协议效力如何?—阴阳“离婚协议”财产分割效力探讨

生活中,为规避房屋限购政策或其他因素考虑,不少夫妻会选择去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假离婚”,其后再选择复婚。由于“假离婚”存在诸多法律风险,有一定法律知识及防范心理的夫妻还会另行签署一份《假离婚约定书》,表明其离婚和分割财产的意思是虚假的,以通过协议规避弄假成真的法律风险。那么对于这种《假离婚约定书》,是否真有法律效力呢? 案情简介:王先生和李女士于2017年2月 [...]

作者: |2019/05/13|分类: 婚姻继承, 法治随笔|标签: , , |原创专稿:“假离婚”后签订《假离婚约定书》,协议效力如何?—阴阳“离婚协议”财产分割效力探讨已关闭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