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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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休年休假工资属加班工资性质,仍适用一年仲裁诉讼时效-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劳动争议纠纷23

改判要点:追索劳动报酬特殊仲裁时效,是指正常劳动时间内的薪资,不包括正常劳动时间之外的加班加点工资报酬,故劳动者年休假期间工作的200%加班报酬,不适用特殊仲裁时效规定,应适用一年的仲裁时效。 案情简介:2014年11月,刘华子入职大海湾酒店,刘华子被分配在酒店餐饮部工作,未签订劳动合同,大海湾酒店未为刘华子办理缴纳社会保险手续。2014年11月至2016年 [...]

作者: |2020/11/16|分类: 公司法务|标签: , , , , , , , , , , , , , , |未休年休假工资属加班工资性质,仍适用一年仲裁诉讼时效-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劳动争议纠纷23已关闭评论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解除劳动关系前,劳动者有权主张权益-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劳动争议纠纷22

改判要点:1.劳动者诉讼确认恢复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在用人单位未解除与劳动者劳动关系前,劳动者未实际到岗工作,用人单位也需按《福建省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七条向劳动者支付工资。 2.诉请赔偿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问题,因社会保险的拒缴、欠缴、少缴等引起的社会保险争议,属社会保险行政征缴部门的管辖范围,不属劳动争议范围,劳动者可向相应部门主张处理。 案情简介: 20 [...]

社保缴纳是用人单位法定义务,该义务不因约定而免除!-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劳动争议纠纷20

改判要点: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参加社保系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辩解系劳动者主动放弃缴纳社保,但该义务不因劳动者的放弃而免除。且在劳动者明确要求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保后,也仅为其缴纳部分社会保险费。故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案情简介: 李飞飞曾向白柱子公司出具一份《本人不用参加社保的确认 [...]

劳动者配偶签署离职结算清单可视为其本人知晓离职事实-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劳动争议纠纷18  

改判要点:黄海的妻子张玲承认离职结算清单中“黄海”是其签署的,考虑到黄海与张玲系夫妻关系,且黄海自认其每月部分工资是直接打入张玲银行账户的,两人的经济关系紧密,黄海对张玲签署离职结算清单的行为应为知情,且也实际接收了相应补偿金及最后一个月工资,现其主张小白公司非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缺乏事实依据,不予采纳 案情简介: 黄海于2014年4月1日开始在小白公司工作, [...]

作者: |2020/11/11|分类: 公司法务|标签: , , , , , , , , , , , , |劳动者配偶签署离职结算清单可视为其本人知晓离职事实-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劳动争议纠纷18  已关闭评论

劳动关系的建立可以用人单位发放工资之日为认定条件-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劳动争议纠纷16  

改判要点:从劳动者的银行工资流水来看,用人单位最早于2016年4月26日向劳动者发放工资,小白公司不持异议,结合双方于2016年8月14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故可以认定双方于2016年4月已建立劳动关系。 案情简介: 高礼与小白公司于2016年8月14日签订《劳动合同》,约定高礼工作地点为鼓山项目,任安防员,时间从2016年8月14日至2018年8月13日 [...]

单凭微信聊天记录主张保底年薪数额,法院不予认可—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劳动争议纠纷15  

改判要点:单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微信聊天记录,不足以认定劳动者保底年薪20万的事实。 案情简介: 王星于2017年3月17日入职小白公司,担任业务主管一职。王星的工资以次月通过银行卡转账方式发放上月工资。由于小白公司5月单方变更工作地点,王星于2018年6月6日向小白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离职,离职时2018年5月1日至6月6日的工资7846.31 [...]

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员工档案管理整改工作,能否作为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免责依据?-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劳动争议纠纷14

改判要点:未及时调档影响双方合同的签订,但调取档案并非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的必要条件,不能作为公司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免责事由 案情简介: 林伟于2008年7月1日进入大白公司工作,双方签有两份劳动合同,第一份期限约定为2008年10月1日起至2011年10月31日止,第二份期限约定为2011年11月1日起至2017年4月31日止。2018年7月1日林伟向大白公司 [...]

作者: |2020/11/06|分类: 公司法务|标签: , , , , , , , , , |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员工档案管理整改工作,能否作为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免责依据?-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劳动争议纠纷14已关闭评论

劳动者因公死亡请求赔偿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所依据的“上一年度标准”作何理解?—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劳动争议纠纷12 

改判要点: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第八项中的因工死亡补助金是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工伤发生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丧葬补助金按照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计算,该“上一年度”亦为工伤发生时的上一年度,故一审判决认定按劳动者死亡当年的标准计算有误,予以纠正。  案情简介:王志辉自2013年2月起 [...]

作者: |2020/11/03|分类: 公司法务|标签: , , , , , , , , , , , , , , , , , |劳动者因公死亡请求赔偿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所依据的“上一年度标准”作何理解?—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劳动争议纠纷12 已关闭评论

劳动者虽在用人单位厂房内工作,并非一定与其建立劳动关系-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劳动争议纠纷11

改判要点: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厂房工作,但其实质系案外人招收的工人,从事生产铁件工作亦与用人单位经营范围无关,且工作场所也是案外人与用人单位建立租赁关系所得,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并未建立劳动关系。本案无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有授权案外人以用人单位名义招工,故案外人的行为不能代表用人单位。劳动者因在案外人承包的生产部门工作发生事故,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关于“ [...]

作者: |2020/11/02|分类: 公司法务|标签: , , , , , , , , , , , |劳动者虽在用人单位厂房内工作,并非一定与其建立劳动关系-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劳动争议纠纷11已关闭评论

瑜伽教练与健身房是否存在合作关系,银行流水中的“绩效”如何认定性质?-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劳动争议纠纷10

改判要点:用人单位主张与劳动者存在合作关系,银行流水中的“绩效”属于利润分成不属于工资收入,但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合作关系存在,对其主张不予支持 案情简介: 林天福于2014年6月30日入职小白健身公司从事瑜伽教学工作, 2016年10月,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续签协议书》,将劳动合同期限延续至2018年6月29日,课工资为180元/课时。2017年12月3日之后, [...]

作者: |2020/11/02|分类: 公司法务|标签: , , , , , , , , |瑜伽教练与健身房是否存在合作关系,银行流水中的“绩效”如何认定性质?-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劳动争议纠纷10已关闭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