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中介变相“吃差价” 诉请中介费被驳回,法院:间人营利方式主要是收取佣金或报酬 不得赚取差价||福州律师蔡思斌提示

房产中介变相“吃差价” 诉请中介费被驳回,法院:间人营利方式主要是收取佣金或报酬 不得赚取差价||福州律师蔡思斌提示 一房屋中介机构和卖家约定房屋出售价格为122万元,签订合同时将交易价格写作126万元,额外的4万元用于给受让方缴纳税费、代办贷款费及中介费用。事后,卖家得知房屋产权过户时涉及的各项税费仍由受让方承担。交易双方与中介机构交涉无果后,解除了房屋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