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煮熟的鸭子也能飞!男方将房产过户至同居女友名下,分手后却被追回,理由竟是……
案情简介: 2005年11月30日,男方许志父母出资购买房屋并登记于许志名下,嗣后该房屋由许志父母一直居住至今。2010年12月,许志与女友孙艺同居,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015年6月26日与孙艺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将房产变更至孙艺名下。房屋和车位买卖过程中的税费由许志支付,孙艺未支付款项,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由许志收执,讼争房屋和车位由许志 [...]
编者按:最高人民法院于近日发布第15批指导性案例,其中指导案例72号《汤龙等诉新疆鄂尔多斯彦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涉及最高人民法院《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24条该如何正确理解和适用。该案虽看似是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方式为民间借贷提供担保,但本质上又有区别,该案系借款到期后双方经对账清算后重新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借款本息转为购房款,原 [...]
一、问题提出 先来看一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以下简称民间借贷司解)中的相关条文: 第二十八条 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当事 [...]
一、民间借贷期内利息 1、双方约定利息 法院对约定的利息认定与处理如图所示,年利率在低于24%区间,法院支持;在24%-36%区间,法院处于中立地位,如果当事人自愿支付,后悔想要回法院不会支持,反之,如果出借人索要此部分利息,法院也不会支持,通俗点理解就是“给了别想要回,不给也别想要”;超过红线36%,法院的强硬态度便立刻闪现,即不论何种情形,一律不予支持。 [...]
前言: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切不可只凭一张借条或者收条作为唯一的证据提起诉讼,尤其是大额的借款合同纠纷,应该想方设法提供更多的、更具体的证据,多方面、全方位证明案件的每一个细节,保证案件的胜诉。 近年来,民间借贷纠纷越来越多,债权债务关系越来越复杂。我也做了一些此类案件,发现:借贷关系在生活中虽然很普遍,但是大家对于法律的规定往往不清楚,有时候甚至对于法院的 [...]
来源/《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2016年第2期,本文转自“尚格法律人” 作者/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 韩延斌 一、案件简介 张某与王某母亲李某原系甲公司股东,王某是该公司员工,并负责公司财务报销等工作;而张某与王某则原系乙公司股东。王某在上述公司对外往来款转账过程中,用以其名义办理的银行卡进行付款转账交易等操作。2007 年12月14日,张某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汇入 [...]
作者/孙林建 来源/法眼观察 生活中,总少不了借钱或被借,但书写借条绝不是简单几行字就能了事的,借条应当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能够作为重要证据使用来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的凭证。那么,平日里大家不规范的书写借条,如遇到不想还钱的“老赖们”,他们会利用借条中的漏洞,让你的借款彻底有去无回。下面,结合司法实践,给大家整理下打借条应注意的基本事项。 一、借条、欠条勿 [...]
目前,“名为房屋买卖,实为融资借贷”案件已并不少见,甚至存在开发商借商品房买卖之名行借贷之实的全新融资模式。在此类案件中,如果一方主张房屋买卖关系、另一方主张系借贷关系,如何分配双方的举证责任?双方证据均存在瑕疵时如何认定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在借贷关系成立的前提下,如何认定房屋买卖合同的性质?这些都已成为司法实践不得不面对的难题。 本文基于相关典型案例,并结 [...]
作者 | 樊婷丽 出品 | 信贷风险管理(ID:minjianjinronglawyer),转载需注明作者及原始出处 民间借贷的主体主要是出借人和借款人,但许多情况下还有其他关联人参与,如担保人、居间人、介绍人、见证人等,这些关联人因行为性质和法律地位不同,权利义务也各不相同。 一、相关案例 (一)见证人还是借款人? 林某系南京市一房地产开发商。2014年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