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约定“二年内如不复婚则需补偿女方两百万元”是否有效?–福州家事律师原创
前二天同事咨询,称夫妻在协议离婚时约定“离婚后如不复婚,男方应一次性补偿女方两百万整,时限为两年”,现在男方不愿意复婚,该条款是否有效,超过期限女方能否要求男方支付补偿款? 凭办案第一直觉认为该类条款无效。婚姻自由是我国宪法规定的一项公民基本权利,即自然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主自愿决定本人的婚姻,不受其他任何人强迫与干涉。离婚后男方有权自行决定是否复婚 [...]
关键词:公房改制、受理范围、违约金、初始登记、过户 案情简介: 讼争房屋位于福州市白马北路173号艺术家园内,该楼系由福建省文化厅报批,福建省直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批准集资建设。2005年7月10日,宋芳芳与福建省文化厅签订《艺术家园5号楼顶层余房集资协议》,该协议约定:宋芳芳自愿参加福建省文化厅组织位于福州市白马北路173号艺术家园讼争房屋全额集资,建筑面 [...]
由于限购或者隐瞒个人财产等因素,常有人借名购房,将房产登记在他人名下。正常情况下借名购房都会选择关系比较密切的亲友,避免风险。但如遇人不淑,选人不当,则被借名人有可能会反向侵占实际购房人的权益,人性有时根本经不起考验的。三明市区就有这样一宗案例,借名购房结果借出三场官司,各方可谓精疲力尽,悔恨当初呐! 案情简介: 林芳欲购买房屋,其时林芳与丈夫陈强欲离婚,因 [...]
电视剧《安家》房似锦遇到了特别迷信的黄老板。大师算出黄老板有血光之灾,想买个凶宅来挡灾,而且还需要新鲜的,必须命案发生七七四十九天之内的。最终房似锦将一套凶宅成功卖给黄老板。类似这种桥段现实里也有。比如我就曾经见精神病老公在家中将妻子用刀捅死、母子为躲债双双吸炭自杀等。二手房交易中肯定存在一小部份凶宅,但大多数卖家都不会事先如实陈述。那如万一误买凶宅应如何处 [...]
近日,因故意在竞争对手的APP上散布有害违规信息,“设局”进行恶意举报,导致UKI公司APP被下架处理三个月,造成UKI公司增长几近停滞、业务严重被危害,Soul运营合伙人李某因涉嫌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被上海普陀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一、何种情形构成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立案追诉标准又是多少呢? 1、《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