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产权建筑,可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 -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评析-物权纠纷03
改判要点:未办理产权登记、权属不明的建筑物,在尚无他人主张权利的情况下,根据“房随地走、地随房走”房地权利合一原则,可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 案情简介: 福建省气候中心系诉争校舍所有权人,其与福州左海学校签订《校舍租赁合同》一份。2017福建省气候中心就上述合同向法院提起租赁合同之诉。后经一审、二审,法院作出判决,判令福州左海学校将租 [...]
改判要点:未办理产权登记、权属不明的建筑物,在尚无他人主张权利的情况下,根据“房随地走、地随房走”房地权利合一原则,可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 案情简介: 福建省气候中心系诉争校舍所有权人,其与福州左海学校签订《校舍租赁合同》一份。2017福建省气候中心就上述合同向法院提起租赁合同之诉。后经一审、二审,法院作出判决,判令福州左海学校将租 [...]
改判要点:若房屋占有的各方事先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则对于自房屋按额分配至其中一方向法院起诉期间的费用,不支持支付占有使用费。占有使用费起算期限自起诉之后计算 案情简介: 案外人林杰与林甲、林乙是父女关系,与李畅系夫妻关系。2015年5月23日,林杰因病去世。2015年8月27日,因对诉争房屋的产权等继承问题产生争议,李畅与林甲、林乙诉至法院,法院作出判决,裁 [...]
改判要点:登记在案外人名下的房产,若登记名义人否认该房产属于被执行人,而执行法院认为登记为虚假时,须经当事人另行提起诉讼,撤销该登记并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之后,才可以采取查封措施 案情简介: 林甲系刘艾琳、林乙的儿子,于2012年3月23日至2017年8月24日在狱服刑。期间刘艾琳、林乙与A公司签订案涉房产的《房屋买卖合同》,买受人填写为林甲,房款均为二人支付 [...]
改判要点: 预查封虽然可以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处分被预查封的财产,但不能改变被预查封不动产的权属状态,亦不禁止当事人依法对该不动产上原有基础法律关系进行变更或解除 案情简介 2013年2月18日,吴宏强、林奕宏就购买讼争房屋与A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支付首付款项。讼争房已办理预售合同备案登记并交房,未进行房屋所有权登记。二人就剩余房款通过银行贷款方 [...]
改判要点:二手房屋买卖双方未通过房地产中介进行,无法确认交易款项真实性。房屋仅办理预登记,不具有交易条件,买受人有过错,故其不能排除人民法院对该不动产的强制执行。 案情简介: 2013年,蒋涵和A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诉争房屋。该房产于2013年办理预告登记,权利人为蒋涵。2015年7月2日,蒋涵和李军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约定蒋涵应为李军办理 [...]
改判要点:夫妻离婚后,因客观原因无法进行协议分割不动产变更登记的,双方对于该不动产所有权的约定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 案情简介: 程明美与洪道兴于2008年1月16日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明确约定案涉店面归女方所有,但离婚时案涉店面尚不能办理产权证。洪道兴于2013年11月11日向博亚典当公司典当本案标的房产并签署《典当合同》及《房地产抵押合同》,同日向杨奥 [...]
案情简介: 2014年11月3日,张小强与房产公司签订了案涉八个车位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其后八个车位张小强在房产管理所办理了备案登记手续。2016年6月13日,案涉八个车位中340、157号两个车位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2017年5月16日,债权人郑小旗向法院起诉张小强还款,并查封张小强名下案涉八个车位。后2018年郑小旗申请法院执行,请求张小强向郑小旗支付 [...]
居住权最早源于罗马法,是指以居住为目的,对他人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所享有的占有、使用的权利。关于居住权早在2001年就曾出现在《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7条第3款规定:“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物权法》(2007年)立法过程中对居住权曾有过广泛争议,但最终没能写入《物权法 [...]
案情简介: 2011年6月10日,王水夫妻经拆迁安置取得拆迁安置房一套,建筑面积为137.34平方米。 2016年4月11日,王水夫妻与林明夫妻签订一份《安置房买卖合同》,王水夫妻将上述拆迁安置房以1300000元价格出卖给林明夫妻,首笔购房款500000元在签订合同并公证后2日内支付,余款分三期付清,双方约定违约金为200000元。合同签订当日,刘妹即向王 [...]
案情简介: 2015年12月20日,以中兴公司为出让方(甲方),陈育为受让方(乙方),双方签订一份《商铺使用权转让合同》,合同约定:甲方同意将商铺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在乙方按约付清全部转让款的前提下,甲方应在2016年9月30日前将标的商铺交付给乙方;3.2甲方违约责任……3.2.2逾期交付超过180日后,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若乙方已与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