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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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输的案件何必再请律师打二审,纯属浪费钱–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

今天看到福州中院这么一个二审案例,真为上诉人的钱包着急。有些官司,就是必输的结局,何苦再请律师打二审呢。二审的上诉费、律师费、所耗费的时间精力可是一大把,有时认输也是一门修行呀。案件其实很简单,一对夫妇协议离婚,在离婚协议里男方同意《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项下可得的安置房屋所有权归给女方一半,女方并有权在该安置房居住终老。不想男方拿到房屋后,却拒绝交给女方使用 [...]

作者: |2019/11/20|分类: 法治随笔|标签: , |必输的案件何必再请律师打二审,纯属浪费钱–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已关闭评论

共有房屋能否一半共同共有,一半按份所有?–一起离婚上诉案的法律思考–福州律师原创

手上经办一个离婚纠纷二审案,上诉焦点很明确,认为一审法院将包括夫妻在内四人共同共有的房屋按夫妻财产约定径自作出份额确认并予以分割违反法律规定,也不符合《物权法》中关于共同共有形式的规定。 讼争房屋名下所有权登记在二兄弟及配偶共四人名下,登记共有形式为共同共同。当事人与妻子签署有相关财产约定,约定将其对讼争房屋的所有权份额归属给妻子所有。一审法院在夫妻双方离婚 [...]

作者: |2019/11/18|分类: 法治随笔|标签: , |共有房屋能否一半共同共有,一半按份所有?–一起离婚上诉案的法律思考–福州律师原创已关闭评论

庭审杂记:父母双双聘请律师,只求孩子抚养权归给对方……辛酸!–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

手上办理一个中院二审案件9点50分开询问庭,9点37分到了法庭,发现前面一个案件才刚刚开始审理,遂坐在其中认真听了整个庭审。 当事人双方应该是离异夫妻,上诉人男方因对一审法院将16周岁的孩子抚养权变更至其名下不服而上诉。 上诉理由孩子长期跟随女方生活等,现在改变环境对其不利;自己虽然有二家公司但都是亏损状态而无力单独照顾孩子;自己后面又再婚了,女方变更抚养权 [...]

作者: |2019/11/14|分类: 法治随笔|标签: , |庭审杂记:父母双双聘请律师,只求孩子抚养权归给对方……辛酸!–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已关闭评论

奔跑,不仅为了终点–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

以前一直很恐惧跑步。遥想大一那年,体育课测试一千米,跑完时已是全身无力、想呕吐,满嘴口沫,难受得在地上打滚。真是打死也不敢相信自己现今可以半马完赛,连续跑个21.0975公里。 很早就看了王石、村上春树关于长跑、关于马拉松的书,一直对跑步有兴趣,但始终迈不出那一步。觉得自己没有必要跟风,觉得跑步没那么容易,膝盖及脚踝很容易受伤,甚至影响老年行走等,反正理由一 [...]

作者: |2019/11/12|分类: 法治随笔|标签: , |奔跑,不仅为了终点–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已关闭评论

卖房摊上四场官司,落个一地鸡毛,李先生苦呐!–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

看到这个二手房买卖案例,我都不禁为房主厦门李先生叫屈。就卖个房而已,前前后后摊上四场官司,律师费、诉讼费应该至少花了十几万,而估计后续还会被起诉及再起诉,最终结局将是一地鸡毛,苦不堪言。第一次卖房,引发二场诉讼,以李先生失败告终2016年3月25日,李先生与林山签署了《房产买卖协议》,约定李先生将讼争房产以30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林山,签订之日林山仅向李先生支 [...]

作者: |2019/11/11|分类: 法治随笔|标签: , |卖房摊上四场官司,落个一地鸡毛,李先生苦呐!–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已关闭评论

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以受胁迫为由撤销婚姻背后的内幕?

新中国颁布的第一部法律是什么?估计很多人都不知道。1950年5月1日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颁布的第一部法律。因为,新中国成立后,原中华民国的法律都被废。急需有新的法律来规范公民的婚姻行为。而婚姻法是直接规范公民婚姻大事的法律,所以,被优先制订。其他法律都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公布施行后才通过施行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 [...]

作者: |2019/11/07|分类: 法治随笔|标签: , |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以受胁迫为由撤销婚姻背后的内幕?已关闭评论

为什么刘北山不会被追究侮辱尸体罪?–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

前二天在知乎就《少年的你》中陈念和小北按照法律应该判几年刑?这个话题作了回复,反响还挺热烈,收入11月5日知乎日报,也曾经一度登上知乎热榜。在这个回复后面,有很多人评论说是不是小北还可以追究侮辱尸体罪呢?现来解析一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二条 【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罪】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 [...]

作者: |2019/11/06|分类: 法治随笔|标签: , |为什么刘北山不会被追究侮辱尸体罪?–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已关闭评论

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罗永浩“老赖”自白背后的法律问题

近日朋友圈热传罗永浩先生写的《一个“老赖”CEO的自白》。对此众人褒贬不一,有人认为是作秀,有人认为有担当,还有人认为敢情是史玉柱第二。在我朋友圈一位律师就认为“创业者有很多种,就如同律师也有很多种……罗永浩的自白,我看到了更多的责任与担当”等。 对于罗永浩先生我无可置评,不过作为法律专业人士倒是可以对其自白背后牵涉到的法律问题辨析一二。 罗永浩自白一:为了 [...]

作者: |2019/11/05|分类: 法治随笔|标签: , |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罗永浩“老赖”自白背后的法律问题已关闭评论

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电影《少年的你》有哪些法律或常识错误?

有的是细节上不符合常规,有的是程序错误,有的是我鸡蛋里挑骨头,莫当真。 1、警官郑易应该属于刑警。对于胡小蝶自杀案,在前期没有刑事立案只是属于排查的情况下,一般是辖区派出所民警进行初步调查的,不大可能直接由刑警出面调查。 2、在受害人两次辩认犯罪嫌疑人时,疑似犯罪嫌疑人只有四个,不符合《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51条规定:“辨认犯罪嫌疑人时,被辨认 [...]

作者: |2019/11/04|分类: 法治随笔|标签: , |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电影《少年的你》有哪些法律或常识错误?已关闭评论

《少年的你》陈念因过失致人死亡被判四年,是否判太重了?–福州律师蔡思斌

电影《少年的你》陈念最终因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四年,是否判太重了?作为执业多年,也经办了颇多刑事案件的律师,我是非常不能理解的。毕竟电影画面最开始时是以陈念在学校教授孩子学习英语的老师形像出现,我还以为陈念最终是读了师范院校在大学毕业后从事教职工作的。没想到最终因服刑并没有上了大学,所谓老师也是在英语培训机构就职。 电影中让陈念以这样的结果来终局,当然有片方及 [...]

作者: |2019/11/03|分类: 法治随笔|标签: |《少年的你》陈念因过失致人死亡被判四年,是否判太重了?–福州律师蔡思斌已关闭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