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载,根据特斯拉潮州车祸车主亲属表示,16日上午,潮州警方委托上海某机构对车祸车辆进行第三方鉴定。车祸车主亲属表示“我们现场要求特斯拉提供车辆的后台数据,特斯拉方面没有表态,我们不认同此次鉴定”。

很有意思,鉴定都没开始,车主亲属即不认同此次鉴定。当然,警方回应很公式化,“此次第三方鉴定正常进行,如果亲属不认可结果,可以进行申诉。”

其实,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规定

对于道路交通事故需要鉴定的,公安部门具有独立的委托权,不存在需要征求肇事司机或亲属同意的程序,当然亦无需事故车辆制造商同意。

对于相关的车祸数据调取及调取范围,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条“因调查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有关单位、个人调取汽车行驶记录仪、卫星定位装置、技术监控设备的记录资料以及其他与事故有关的证据材料。”规定,公安部门是可以向车辆厂商调取相关记录资料以及其他与事故相关有关的证据材料。即所谓的事故车辆行驶后台数据公安机关是可以向特斯拉方面调取的,当然也只有公安机关有权调取,其他个人包括车主及肇事司机及亲属是无权调取的,特斯拉不可能将相关数据交给个人。

而且公安部门调取数据是有限制的,不可能全盘无限制调取特斯拉全部资料,如所谓的系统源代码、设计图纸等。该等数据系厂家的商业机密、生存之本,不可能无原则全部交出,法律亦不会支持该种做法。

对于鉴定项目及鉴定结果,笔者试作猜想一二。当然,在此特别声明,笔者仅是普通律师,不是汽车专业人士,更不是鉴定机构从业人员,没开过新能源车,更不懂计算机、电子系统等新知识,只是凭借自身办案多年并掌握不多的逻辑推理及普通人认知,稍为浅浅分析一二。各位完全可以当我是胡言乱语,一笑而过。

 

鉴定项目可能包括这几项:

1、涉案车辆事故当时刹车是否正常或能否正常使用?有否存在机械故障?

2、涉案司机所称一直深踩刹车是否属实?

3、车辆刹车当时是否被车辆电子控制或失灵而无法正常使用?

4、车辆侧安全气帘都已经打开的情况下,车辆有否断电?为何无法断电等。或强烈碰撞第一次后为何没有断电等。

我先列这么多,其他的等网友们补充。

 

至于鉴定结果,我个人认为第1、2、4项正常应该可以鉴定出来。而该三项鉴定结果实质上已经可以决定肇事司机的命运了。

 

至于第3项,我猜测很难鉴定,毕竟电子故障很难重现,也很难从单纯的电子数据得出结果,估计鉴定机构会得出无法鉴定或不具有鉴定能力的结论,让公安机关另请高明吧。

 

福州离婚、继承律师、福州房产律师、福州公司律师、福州民间借贷律师、福州刑辩律师–蔡思斌律师在长期关注、搜集福州以及其他地区法院审判实例,并结合自身多年办理婚姻、继承、房产案件、公司法务及刑事辩护经验的基础上归纳、编辑、原创而成。转载请注明出处。

蔡思斌

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