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律师评析:劳动者所在部门被其他公司收购,用人单位以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法院判决构成违法解除,应支付赔偿金!
福州律师评析: 当前社会经济情况瞬息万变,因企业经济效益下滑,不少用人单位常以降薪裁员的方式缓解企业经济压力。在无法给出具体裁员原因时,以《劳动合同法》第40条“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来模糊带过是不少企业的惯用方式。客观情况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无法预见、不可克服、无法改变的非主观情况,且客观情况的变化足以导致劳动合同失去履行的基础。实践中,属于客观情况重大变化的情形通常包括:(1)地震 [...]
福州律师评析:单位与待岗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标准按待岗工资算还是按正常劳动期间应得工资算?福州中院观点又如何?
近期,一当事人前来咨询蔡律师,称其工龄十年了,最近公司要求他长期休假待岗,实际为变相逼迫其离职。那么该种情况下,劳动者离职是否能主张经济补偿金?蔡律师在《公司经营困难,强制劳动者长期“放假”,每月仅发不到最低标准工资,实质为变相逼迫劳动者辞职!该种情况下劳动者离职能否获经济补偿?》一文中提到,用人单位未经协商要求劳动者进入待岗状态,又不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属于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劳动者 [...]
福州律师评析:公司经营困难,强制劳动者长期“放假”,每月仅发不到最低标准工资,实质为变相逼迫劳动者辞职!该种情况下劳动者离职能否获经济补偿?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部分用人单位在遭遇经营生产困难,又没法给员工开出足额工资或支付辞退员工补偿金的情况下,会采取一些名为让员工“放长假”,实为强制员工待岗的行为。若公司客观上确有不得不停工的困难条件,那么用人单位也应该向待岗的员工支付相应劳动报酬。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有关文件,非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一个支付周期后 [...]
福州律师评析:离职证明≠解聘证明,员工被暗中列入行业“求职黑名单”,应如何维权?
近年来,在金融、物流、驾校等行业内,企业集团及行业协会等组织内存在共建共享“求职黑名单”的做法。企业职工如因个人过失、失信行为,甚至老板个人喜恶等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就有可能因此被列入行业“求职黑名单”,很难在行业重新求职。求职黑名单本意是规避企业的用工风险,但实质上已经严重侵犯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和自主择业权。 近日,龙岩市新罗区一驾校与其所聘教练员林先生因离职问题产生了矛盾。新罗区动车驾驶培训机 [...]
福州律师整理:人民法院案例库劳动争议案例汇总(三)
为推动解决案例指导不规范、不及时、不系统、不一致和难检索等问题,更好满足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建设人民法院案例库。2024年2月27日,人民法院案例库正式上线并向社会开放。 据统计,人民法院案例库首批入库案例达到3711件,其中劳动争议案例入库42件。将每个案例的裁判要点案例编号整理如下,欢迎转发分享。 先前整理: 福州律师整理:人民法院案例库劳动争议案例汇总(一) 福 [...]
福州律师评析:小股东去世后,大股东能否通过股东会决议排除其继承人取得股权?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本案被继承人虽然仅持有公司2%的股权,但《公司法》继承人能够取得股权并没有对持股比例进行规定,只要公司章程没有明确规定,继承人即可取得股权。本案的股东会决议虽经持股三分之二的股东通过,但系形成于被继承人死亡之后。为避免大股东滥用权利损害小股东的利益,依法应当认定新增的限制股东资格继承的决议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 随着老一代民营企业家的年龄增大,许多老牌民营企业都面临着传承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