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一个案子,男方操作没点厚脸皮真干不出来。
已婚男王先生,和张小姐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期间给张小姐转了不少钱,甚至从借呗借款也要转,前后差不多转了八十来万。后来出轨一事败露,王先生原配将张小姐告上法庭,要求返还所有转账。法院也判令张小姐返还了大部分款项。但其中王先生通过借呗借来的那笔钱,法院认为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没有支持。
本以为这事到此为止了,原配起诉小三返还的纠纷很普遍。结果没想到,王先生居然自己跳出来起诉张小姐,要求她返还前案法院没支持的部分——借呗借来的那笔钱,理由是这钱也是基于不正当关系赠与的,同样因违背公序良俗无效。
自己出轨给情妇花钱,原配要回来很合理,但是自己也来要,这操作是不是离谱到家了?平时买衣服剪了吊牌都不给退,出轨这种过错,花出去的钱居然还想“退款”?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在替老婆讨回共同财产,实际上怎么看都像是不甘心自己的钱打了水漂。
那么,法院会支持王先生的诉请吗?大概率不会。
首先,这笔钱已经被前案法院审理过了,王先生原配当时虽然没能要回来,但法院已经明确认定款项性质,王先生就同一笔钱起诉,属于重复起诉。
第二,王先生转钱给张小姐,目的是维持婚外不正当关系,这本身就构成了不法给付。法律虽然不认可这种赠与的效力,但绝不意味着王先生作为过错方可以把钱要回来。如果支持他,那岂不是出轨者可以零成本玩婚外情,想给就给,想要就要?
第三,再说这位张小姐,实际人家也是有夫之妇,王先生对此不仅完全知情,甚至伪装成离异身份去接近她。两个已婚人士搞婚外情,本身就是玩火。一个愿给,一个愿收,大家都是成年人,心里门儿清,得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法律不是后悔药,更不是给你的错误兜底的。王先生这波操作,各位觉得法院该不该支持?
福州律师蔡思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