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早七点多,蔡律师的电话就响了,对面是一位语气急切的中年女性,说自己老公有外遇了。

做了这么多年的婚姻家事律师,出轨的故事倒也听了不少,但这次有个新情况。

这位女性是原配,老公出轨,但聊天记录都被他删了,取证很难。好在小三够嚣张,主动加了她的微信,炫耀自己跟人家老公感情多好。

这位原配也很聪明,顺势套话:“你们到底是什么情况?”

没想到,小三竟痛快地把两人的亲密聊天记录、私密照片,甚至给男方买礼物的消费记录全截图发了过来。更绝的是,小三还经常直接上门接她老公,而她每次都不忘拍照留存。

她问我:这些够证明老公出轨吗?答案是肯定的。

紧接着,她说了真正的诉求:“我就想告小三破坏家庭,让她赔我钱!”

我正准备解释“破坏家庭”在法律上很难索赔,她又补了两句,直接把我说愣了:“我不想离婚。而且,小三倒贴的,我老公没花钱,她在我老公身上花了好几万!”

挂了电话,蔡律师就在想:小三倒贴,原配又不想离婚,这究竟能怎么告,告什么?

 

一、告“破坏家庭”要赔偿,行不通

很多人遇到这种事,第一反应都和这位女士一样:小三破坏我家庭,就得赔钱。但在现行法律下,这条路很难走通。

《民法典》第1043条确实规定了“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但违反忠实义务的法律后果,主要约束的是夫妻内部,不能直接拿来追究第三者的赔偿责任。法院普遍认为,婚姻破裂的根子在夫妻两人,第三者插足更多属于道德层面的问题。单独起诉小三“破坏婚姻家庭”要求精神赔偿,绝大多数法院都不会支持。所以,不管小三是倒贴还是被包养,这条路都别指望了。

 

二、不离婚,原配能出的招其实不多

既然不离婚,那离婚损害赔偿、多分财产这些大招就用不上。更头疼的是,小三居然是倒贴的,连原配最常用的“撤销赠与、追回钱款”这条路也堵死了——老公没花家里的钱,反倒是花了小三的钱。

还能怎么办?换个思路:告她“侵犯人格权”。

根据《民法典》,私密照片、聊天记录属于个人隐私。小三主动发送这些,很可能构成对你隐私权、人格尊严的侵害。如果她言语带有侮辱、贬损,还可以主张名誉权侵权。注意,不是告她“破坏家庭”,而是告她“发私密照骚扰你、侵犯你的隐私和尊严”。这条路,法院支持的概率高得多。

还有一个辅助手段是,申请人格权禁令或报警。如果小三频繁上门、言语挑衅、纠缠不休,可以依据《民法典》第997条,向法院申请人格权禁令,禁止她再接触你或上门。情节严重甚至威胁人身安全的,直接报警,可能涉及寻衅滋事或骚扰。

 

三、不离婚,能不能让老公赔?

可以试试,但难度很大。

理论上,婚内也可以要求过错方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比如因为出轨导致你人格尊严严重受损。实践中已有少数案例支持妻子要求出轨丈夫支付精神损害赔偿的诉求。

不过,这条路举证难、法院支持率不高,还容易激化夫妻矛盾。除非铁了心不离婚且咽不下这口气,否则不建议优先考虑。

 

四、给这位女士和类似情况的朋友,几句实在话

综合这位女士的情况,蔡律师的建议是:

  1. 放弃幻想。

法律不提供“惩罚小三”的武器。婚姻问题,最大的责任人是你老公。

  1. 换个思路维权。

整理证据,重点告小三侵犯隐私权、人格权。要求她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虽然法院支持的金额不会很高,但具有象征意义。

  1. 必要时申请禁令。

如果她继续上门或骚扰,果断申请人格权禁令或报警。

  1. 尝试内部解决。

不离婚的前提下,和老公签署婚内财产协议,把共同财产约定归你个人所有,或者让他写保证书并公证。

 

很多原配在发现出轨后,第一反应是“我要让她付出代价”。蔡律师非常理解这种愤怒,但在现行法律框架下,想靠法律严惩小三确实很难。

小三倒贴,说明她在这段关系中反而处于弱势;老公没花钱,也让你少了一条追回财产的路。作为原配,真正需要面对和解决的,是你和出轨方之间的内部问题。

法律能为你做的,不是替你出气,而是在你决定怎么走之后,帮你走得更稳。法律能做的,从来不是替你出气,而是在你决定好怎么走以后,帮你走得更稳、更有保障。

如果你也遇到了类似的困境,不想离婚又想维权,却不知道从何下手,欢迎带着证据来面谈,蔡律师陪你一起理清思路。

福州律师蔡思斌

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