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一全职太太离婚时竟然获赔150万家务补偿!呀呀呀,是不是你会觉得外国的月亮怎么这么圆 ?
可别这么想,这个案件也是有一些特殊前提条件的。比如人家是全职家庭主妇25年,折合每年家务补偿才6万,也不算非常多。
另外法官是考虑到双方有签署婚前协议,男方收入全为个人财产,其名下企业与车辆已价值约3000万的前提下,才作出这样的判决。
其实,我们中国自民法典修订后,离婚时也会考虑家务补偿这一块。只不过目前没有明确的家务补偿标准,一般由法官酌定,可能一年就一万左右,甚至更少,总体偏低。
蔡律师给女同胞支个招,在结婚时趁着双方甜蜜蜜之时,就可以签署相关的家务补偿协议,双方事先确定一个合理的家务补偿标准。当然,如果男方愿意平分家务的,那当我没说,你们就好生过日子吧。
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法治随笔,每个工作日一篇,坚持就是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