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中止“造成损害”的认定 || 福州刑事辩护律师推荐

 犯罪中止“造成损害”的认定  || 福州刑事辩护律师推荐 来源:人民法院报;作者:江瑾 【案情】 2015年8月12日下午,被告人李某从自己居住的工厂宿舍房间出来,推开了工友王某的宿舍房门,见王某上半身赤裸躺在床上,而四周无人,遂上前脱掉王某的内裤,抚摸王某的上身和下体,准备强行与王某发生性关系。因王某极力反抗并劝导,李某放弃了对王某实施侵害,离开现场。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