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婚前公积金婚后提取用于共同生活,离婚后竟然能让对方“赔”一半!——北京一中院最新案例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本案为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原告婚前公积金账户有27万余元,婚后达到64万。婚内原告将该笔公积金取出后用于理财、给配偶转账等,离婚时基本花光。二人的离婚判决处理了共同财产,但原告婚前公积金部分未作处理。于是原告起诉要求配偶支付婚前公积金折价补偿款13万,竟然得到一、二审法院支持。法院观点很明确:婚前公积金属于个人财产,虽然婚后取出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但个人财产的性质不会因为婚姻关 [...]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最高检指导案例——原配告小三返还财产,法院判决仅还部分,向检察院抗诉后追回全部财产!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夫妻一方因婚外情将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的行为,法院通常因该行为违背公序良俗而认定赠与无效。据此,受赠人取得赠与财产已无合法依据,理应全部返还。 本案中,原配仅主张确认赠与无效并追回财产,并未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在夫妻未协商一致前,共同财产属于不可分割的整体,而非按份共有。然而,二审法院却在判决中直接认定第三者仅需返还款项的50%给原配,这实际上是径自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 [...]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男子天价958万离婚补偿逾期不付,前妻追债六年,百万违约金从天而降!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一对夫妻离婚时签了一份天价协议,男方自愿向女方支付958万元离婚补偿,分7年付清。结果前前后后只给了三百多万,女方两次起诉追讨剩余款项及违约金,最终得到法院支持。男方硬生生把这九百来万拖成了一千多万,真是搬石头砸自己的脚! 该这笔补偿款数额确实很高,一般离婚案件也属罕见,但只要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没有欺诈胁迫情形,就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在签协议时,双方就应对补偿金额审慎考量 [...]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父母黄昏恋,遗嘱留给子女的房产怎么才能不被“哄”走?
前几天,有位当事人来找我咨询,说他75岁的老父亲谈了个黄昏恋,准备领证。女方人挺热情,但他总觉得对方很明显是冲着他家那套房子来的。 “我爸说遗嘱已经写好了,房子留给我,这应该稳了吧?”他问。 我一听,给他泼了盆冷水:遗嘱这东西,看着是白纸黑字,其实随时可能变成废纸。你爸今天写遗嘱留给你,明天被哄高兴了,重新写一份给别人,你手里的那份就失效了。更别说,万一老人以后糊涂了,被忽悠着把房子过户出去,到时 [...]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37岁,丁克还是生育?三观不合的婚姻,该不该及时止损?——婚姻故事02
前几天接待了一位男性离婚咨询者,今年37岁。 他和妻子都是90年的,妻子是公务员,他在IT行业工作,收入尚可。外人看来门当户对,但二人却卡在了生育这道坎上。 结婚之初,两人聊过孩子的事。妻子说不热衷也不反对,顺其自然。他想着慢慢来,总会水到渠成。可婚后两三年,妻子始终在避孕,他提了几次,都被推脱过去。期间妻子做了一次手术,生育的事更是一拖再拖。 直到去年,妻子明确表示不想生,甚至提到丁克。他追问, [...]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离婚协议约定公司送给女儿,后父女关系恶化,能反悔吗?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离婚协议赠与财产不能任意撤销,此为司法实践中无争议问题。对于此类案件,笔者认为赠与人只有从法定撤销权角度出发才存在得到支持可能。即需要举证证明“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从判决内容来看,赠与人亦有主张“受赠人进行殴打且恶语相向”但相关证据显然不足以达到严重侵害赠与人的程度。从结果来看,赠与人搜 [...]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丈夫助阵妻子告小三仍败诉!法院补刀:即便发生关系,也是KTV员工“维护客户需要,符合常理”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这案子乍一看,原告彭某稳赢。丈夫安某拿着夫妻共同财产,转给KTV员工谢某十一万多,原告起诉返还,丈夫还亲自出庭作证,承认二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这种丈夫反水做污点证人的撤销赠与第三者之诉,女方胜诉应该手拿把掐。 可惜不然!被告谢某根本不认。她说自己就是KTV普通员工,二人之间是客户消费关系,那些转账只是基础消费款项——包厢费、酒水费,甚至提供了将部分转账转给公司或其他服务员的记 [...]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42岁没工作没社保,婚姻一地鸡毛,这婚,离还是不离?——婚姻故事01
近期接待了一位女性离婚咨询者,84年出生,今年42岁。 她和老公都是安徽人。老公早年去浙江读书,户口落在了杭州。十多年前,两人一起来到福州生活。日子本该平稳往前走,却在一次次错位选择中慢慢走偏。先是男方自作主张交了三万定金在福州买房,如今房价已下跌近三成,想要出卖房子却有价无市。早年男方远赴深圳工作,她便带着孩子独自留守福州,一家人就此开始了漫长的异地分居。她户口落在福州,但孩子户口却始终留在安徽 [...]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别踩坑!小三出50万让你离婚?签了协议可能人财两空!
配偶出轨,小三突然找上门,开口就是给你50万,条件只有一个,痛快离婚,顺便签一份两清协议。说实话,换谁碰到这种事,可能都会心动,既能摆脱已经破裂的婚姻,又能拿到一笔补偿,看着像稳赚不赔的买卖。但千万注意,小三坚持签协议,根本不是想彻底了断,而是搜集证据,等着后续搞反转。 《民法典》1042条写得很清楚,禁止买卖或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离不离婚,是夫妻双方的事,不能用钱做交易,更轮不到第三者插手。 [...]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一段婚姻两次登记结婚,离了一次还得再离第二次吗?
张女士与丈夫林某早年在福建省民政部门登记结婚。后双方因急需结婚证明,又在男方林某户籍地辽宁再次办理结婚登记。后感情生变,双方在辽宁民政部门办理了协议离婚手续。双方以为婚姻关系就此解除,双方再无牵连。事情表面上确实是这样,男方林某后续在辽宁又顺利与他人登记结婚。但张女士却碰到麻烦了。近期张女士在福建想再办理婚姻登记时,民政部门却告知系统内张女士与林某存在两次婚姻登记,而离婚登记只有一次。如此,双方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