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思斌律师,拥有二十年的执业实战经验,系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福建房地产律师网首席律师,知名福州房产律师,对商品房买卖、二手房买卖及中介纠纷、房屋继承、赠与、房屋分割、拆迁房屋争议、相邻权等房屋各类纠纷案件,有着独到的研究及丰富的办案经验,精通各项房产法律实务,同时也提供房产交易陪购、房屋买卖合同制作、二手房款监管、纠纷交涉等多项法律服务。 蔡律师充分利用中国裁判文书网,专注于审判大数据研究,开设《福州房地产审判观察》专栏,已收集福州地区近年海量的商品房买卖、二手房买卖及中介、房屋继承、赠与等涉房屋争议判决书,并对该数千份判决书分门别类、区分专题,不断展开实务研究、深入分析,对相关法院关于上述案件的审判规律、裁判规则等有较深入的掌握,大幅提升了蔡律师团队办理房产案件的办案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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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权的行使不得滥用||房产买卖福州律师蔡思斌提示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权的行使不得滥用||房产买卖福州律师蔡思斌提示 ——江苏南通中院判决吴某与南通万基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       裁判要旨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权的行使需要具备法定条件,且有一定的期限限制。法院应从保护交易稳定角度出发,慎重对待当事人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权。 案情 原告吴某与被告南通万基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份,将位于如皋市长江镇江风小区1号店铺(建筑面积129.12平 [...]

房子只卖了39万违约成本竟高达26万||福州律师分享||法官:房屋面积大缩水 出卖人承担重责

房子只卖了39万违约成本竟高达26万||福州律师分享||法官:房屋面积大缩水 出卖人承担重责 来源:人民法院报 本报讯  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火热,因房屋买卖产生的纠纷日益增多,因房屋面积误差产生的纠纷也时有发生,但房屋误差达到三分之一以上极为罕见。日前,浙江省三门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事情要从2009年说起。为了方便家里老人居住,来自三门县的姚女士看中了某医药公司的房子 [...]

失窃业主对物业公司不满拒交物业费||福州律师蔡思斌分享–法官:财产损失与拖欠物业费属不同法律关系

失窃业主对物业公司不满拒交物业费||福州律师蔡思斌分享 --法官:财产损失与拖欠物业费属不同法律关系 来源:人民法院报 本报台州8月4日电  家中被盗,不满物业管理服务,不少业主选择拖欠或拒交物业费来维权,此类纠纷并不少见,但拒交物业费真的是维权“筹码”吗?今天,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物业纠纷案,法院的判决结果表明,财产损失与拖欠物业费是两码事,业主拖欠物业费并不是办法,应主动搜 [...]

交房后未搬走的屋内物品该归谁? ||福州律师提示||法院:未明示赠与仍归卖家所有 刘 皓 傅建晶

交房后未搬走的屋内物品该归谁? ||福州律师提示||法院:未明示赠与仍归卖家所有 来源:人民法院报;作者:刘 皓、傅建晶         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卖家通常会在交房前将归其所有的家具电器全部搬走。但是在交房后,卖家仍留在屋内的物品是否能视为已赠与买家?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上诉案件。因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屋内物品的归属,卖方交房后欲要回屋内的家具电器,买方却认 [...]

售楼广告 是不是合同组成部分?||福州律师蔡思斌分享

售楼广告 是不是合同组成部分?||福州律师蔡思斌分享 作者:朱丽娟     时间:2017年8月9日 地点:湖南省汝城县人民法院 案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案情:2014年5月24日,黄某、朱某夫妻与某房产公司汝城分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黄某、朱某购买某房产公司汝城分公司开发的卢阳步行街二楼s西2-203号商铺。黄某、朱某夫妇认为开发商没有按约定在2014年12月31日前将所购商铺交付给自己,已构 [...]

房贷新政不构成“连环单”违约的免责事由||福州律师蔡思斌提示

房贷新政不构成“连环单”违约的免责事由||福州律师蔡思斌提示 来源:人民法院报本报讯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房贷新政引发的“连环单”违约案件。 今年3月,王先生与方女士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以800万元的价格购买方女士名下一套住宅商品房。签约不久,王先生支付定金60万元。为购新房,王先生早在今年2月就与丁女士签约出售己方房屋,丁女士就部分房款拟办理银行贷款。 今年3月17日,北京市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