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思斌律师,拥有二十年的执业实战经验,系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福建房地产律师网首席律师,知名福州房产律师,对商品房买卖、二手房买卖及中介纠纷、房屋继承、赠与、房屋分割、拆迁房屋争议、相邻权等房屋各类纠纷案件,有着独到的研究及丰富的办案经验,精通各项房产法律实务,同时也提供房产交易陪购、房屋买卖合同制作、二手房款监管、纠纷交涉等多项法律服务。 蔡律师充分利用中国裁判文书网,专注于审判大数据研究,开设《福州房地产审判观察》专栏,已收集福州地区近年海量的商品房买卖、二手房买卖及中介、房屋继承、赠与等涉房屋争议判决书,并对该数千份判决书分门别类、区分专题,不断展开实务研究、深入分析,对相关法院关于上述案件的审判规律、裁判规则等有较深入的掌握,大幅提升了蔡律师团队办理房产案件的办案效果。

/房屋物权

首付款、差额款、定金大不同,不可混淆主张违约责任-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评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16

改判要点: 根据双方合同约定,银行放款后将定金转为购房款。因定金没有约定具体支付日期,则应以催告后的宽限时间为准开始起算违约时间。  案情简介: 2016年12月12日,康榕(卖方)与林国(买方)签订《房地产经纪合同》,约定:采用商业银行按揭贷款方式,在乙方(林国)领取其名下产权证当日且银行同意解冻首付款及差额款后,乙方应配合甲方(康榕)前往银行解冻首付款及差额款给甲方。……乙方未能按照约定的时间 [...]

买方未证明非系自身原因未通过贷款审批,卖方未配合二次办理不构成违约-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评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15

改判要点: 在买方并无证据证明非系自身原因未能通过银行的贷款审批,故买方径行要求卖方再次配合其办理贷款申请手续的依据不足,卖方不构成违约。卖方表示对于贷款问题可再协商,则其主张买方未能一次性付款属于违约亦不能成立,故不支持双方向对方主张的违约金。  案情简介: 2017年6月17日,小白公司、江华(买方)与大黑公司(卖方)签订《房地产经纪合同》。2017年9、10月,江华向银行申请贷款,但因故未取 [...]

可惜!买方前期存在违约,卖方未及时主张没收定金或违约责任,凭空损失30万-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评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14

改判要点: 卖方在买方存在前期违约的情况下并未选择适用定金罚则或解除合同,而是要求买方限期履行并要求支付违约金,而买方限期履行支付首付款义务的前提条件是卖方需配合办理相关手续,但卖方未予配合,故卖方不得主张没收买方定金。  案情简介: 2017年7月16日,陈峰(卖方)与李玉(买方)、小白公司共同签订《房地产经纪合同》、补充协议及《商业按揭贷款类交易程序》。 同日,李玉向陈峰支付部分购房定金50万 [...]

个别继承人出售继承所得房屋合同有效,买受人可向出卖人主张违约责任 -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评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13

改判要点:个别继承人在未取得其他继承人(所有权人)授权的情形下擅自订立合同,交易本案讼争房屋,其无权解除合同,仍应按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案情简介: 《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万川(已故)、万锋、朱齐将其原有的房屋出卖给叶春。叶春共计向万锋支付款项共计17.8万元、 万锋、万锐、万华、万月为万川的四个子女。朱齐与万锋为夫妻关系。万川名下房产于2010年拆迁,并于2017年补偿安置两套房产。该两套房产目前出 [...]

卖方与第三人买卖合同无效,产权恢复登记,买方可诉请过户登记-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评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12  

改判要点: 二审诉讼期间,已有生效判决判令房屋权属登记恢复到原所有权人名下,第一手买方要求原所有权人配合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具有法律依据,应予支持。  案情简介: 2006年10月6日,徐英与林义签订《房屋买卖协议书》,协议约定:林义将拆迁安置回迁的房屋出售给徐英。 2009年12月20日,徐英与林义签订《房屋买卖补充协议》,林义将讼争房屋及钥匙交付徐英。 讼争房屋的所有权于2017年4月11日登记 [...]

拆迁安置房具备过户条件时,卖方有义务协助办理过户手续-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评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11

改判要点: 房屋所在小区初始登记已获通过,案涉房屋已经具备办理个人不动产登记条件,购房者请求继续履行合同,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案情简介: 2011年8月2日,吴勇作为买方,林祥、林飘作为卖方,小白公司作为见证方,三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签订时,该房屋权属证书尚未办理。同日,林祥、林彬、林飘、方玲委托吴勇办理上述房产交房、过户办证等事项。2011年8月8日,吴勇接收讼争房屋后入住至今。 吴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