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思斌律师,拥有二十年的执业实战经验,系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福建房地产律师网首席律师,知名福州房产律师,对商品房买卖、二手房买卖及中介纠纷、房屋继承、赠与、房屋分割、拆迁房屋争议、相邻权等房屋各类纠纷案件,有着独到的研究及丰富的办案经验,精通各项房产法律实务,同时也提供房产交易陪购、房屋买卖合同制作、二手房款监管、纠纷交涉等多项法律服务。 蔡律师充分利用中国裁判文书网,专注于审判大数据研究,开设《福州房地产审判观察》专栏,已收集福州地区近年海量的商品房买卖、二手房买卖及中介、房屋继承、赠与等涉房屋争议判决书,并对该数千份判决书分门别类、区分专题,不断展开实务研究、深入分析,对相关法院关于上述案件的审判规律、裁判规则等有较深入的掌握,大幅提升了蔡律师团队办理房产案件的办案效果。

/房屋物权

福州律师评析:婚前房产出售另购新房登记在另一方名下,该方能否分得一半份额?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结婚后让配偶将婚前房产出售再重新购房,在网络上称为“洗房”。被告本次洗房堪称完美,原告不仅将婚前房产售房款全部用于婚后购房,并且所购房屋还仅登记在被告一人名下。 可惜人性永远不会知足。被告甚至主张该房产是原告对其个人的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司法实践中这种观点基本不可能被支持,否则对出资方完全不公,即便登记在一方名下,法院仍然会认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并 [...]

福州律师评析:刚支付58万超市转让费,房东却称场地整体要出售,买家如何主张赔偿?

朋友咨询,4月份刚接手一个超市,向上家支付了58万元,其中货值约20万、转让费等于38万。中间超市交接顺利,其也与超市场地房东签署了新的为期五年租赁合同。但不想这几天就听闻房东说含超市场地在内的厂房要整体以50000万转让给别人,房东已收定金200万。新房东接手后要整体拆除厂房另建,时间大约就是9月份。朋友傻眼了,本以为超市每月盈利有一二万左右,捡到漏了,不想这就出幺蛾子了。 这下只好来问律师,律 [...]

福州律师评析:被继承人产权房屋因有改、扩建行为,法院竟然不予分割处理,这合理么?

老家亲戚咨询一个案件,房屋产权原来是父亲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这十余年都由老大一家居住使用。老大居住期间,对房屋做了一定的改扩建。母亲早已逝世,父亲于2022年过世后,其他子女想处理房屋继承问题,为此诉至法院。当事人本以为这简单,虽不至手到擒来,但也不过是走走程序而已。 但让当事人万万没想到,一二审法院都不支持他们分割房屋的请求。 一审法院: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须经依法登记方发 [...]

福州律师评析:一方婚前买房婚后房价下跌,配偶是否需要承担共同还贷部分亏损?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对于夫妻一方婚前买房,婚后双方共同还贷且房屋增值的情形,原《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以及现《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进行了明确规定,即另一方有权分割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部分。本案一审法院将诉讼时间节点的房屋价值作为分割依据,属适用法律错误。由于双方结婚到离婚这一期间,房屋价值下降,故无法适用上述法律规定。 现房价日渐下行,今后或许会大规模出现“夫妻一方婚前买房,婚后房价 [...]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丈夫单方签署《居住权合同》,女方竟然无法赶走住客,这有点小意思!

家事诉讼是家庭内部矛盾高度激化的产物。诉讼某种意义上也是比拼双方的应对策略、招数、手段。有些案件其实就是当事人自行设计的,法院判决则能最终检验双方胜负。蔡律师下面讲述的这个案例,个人就认为有布局之嫌。 一对再婚夫妻,双方婚前各自有其子女,婚后未再生育。女方在案发前已离开男方家庭很久,但双方未办理离婚手续,男方体弱多病独自艰难度日。女方后续听闻男方婚内房屋拆迁获一套安置新房后,就频频提起诉讼要求离婚 [...]

一文理清: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能否买卖、赠与、继承给子女或他人?

农村房屋转让涉及宅基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上房屋的所有权。宅基地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无法转让,我们通常所说的转让农村房屋实际只针对宅基地的使用权以及地上房屋所有权。 现行法律并没有直接对农村房屋的所有权转让进行限制,但基于“房随地走”的基本原则,限制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实际即是限制地上房屋的转让,主要规定《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等法律、行政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