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律师评析:父母借女儿名购买千万房产,离婚后父亲竟“代理”女儿把房“送”给自己再卖掉!该行为是否侵害女儿权益?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司法实践对于父母处分未成年子女房产是否有效存在不同观点,通常会综合考虑处分人有无恶意、子女权益是否受到损害等因素。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案涉房屋虽是由二人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但登记于婚生女名下,且二人离婚时并未将其作为共同财产分割,故该财产仍属于婚生女个人财产。监护人行使法定代理权必须以被监护人利益为目的,否则构成无权代 [...]
福州律师评析:房子住了十五年,房产证却非己名!姐妹两家房产交易竟是一场骗局?房产到底归谁,两审判决竟截然相反!
在内蒙古乌海市,一场看似普通的房屋买卖纠纷,竟牵出了一段剪不断理还乱的亲情纠葛与长达十余年的信任崩塌。柴先生和杨小妹夫妇,怎么也没想到,从亲姐姐杨大姐和姐夫王大哥手中真金白银买来的房子,住了十几年,房产证上不仅不是自己的名字,到头来还被一纸判决推到了非法占有的边缘,差点要卷铺盖走人!这究竟为何? 2009年,杨小妹夫妇与杨大姐夫妇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杨大姐夫妇将案涉房屋以25万元卖与杨小妹 [...]
福州律师评析:入库案例:父亲拆迁获三房却拒付儿子大学学费及生活费,儿子三诉至高院终得改判,未成年人对安置房是否有共有权?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你见过这么坑的爹吗?离婚后取得儿子抚养权,却在孩子成年后不再提供经济支持,导致考上大学的孩子无力承担学费。关键在于这爹并不是没有钱,甚至通过拆迁置换了两套住房及一间商铺,却对孩子的教育需求置若罔闻。儿子不得已下将父亲诉至法院,历经一审、二审直至再审,才最终逆转判决,拿回属于自己的权益。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儿子对案涉安置房屋是否享有共有权,以及该房屋是否应予分割。虽然案涉房屋 [...]
福州律师评析:夫妻一方擅自抵押共有房产,抵押能成立吗?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案涉房屋虽登记在一方名下,但系双方婚内取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擅自抵押该房产显然构成无权处分。抵押权人要想取得抵押权必须满足善意取得,即满足《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的三项条件:(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通常来说,第二、三项条件基本能够满足,因此 [...]
福州律师评析:二审改判!七年未过户二手房险被执行,房屋买受人是否享有足以排除抵押权人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本案一审法院认为房屋买受人基于买卖合同而对房屋享有的物权期待权本质属于债权请求权,而房屋抵押权人则对房屋享有优先受偿权,属于法定担保物权,故机械适用了“物权优于债权”原则,认定买受人享有的债权虽优先于普通债权,但仍劣后于担保物权等优先受偿权。 二审法院改判的关键点在于对买受人和抵押权人所享有的民事权益进行了比较和分析。案涉房屋售出先于抵押权设立,买受人已足额支付购房款且实际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