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律师评析:借款后,微信聊天中他人承诺“保证资金安全”,没有签署书面协议,该承诺具有担保责任的法律效力吗?法院判决不符合保证合同的构成要件!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很多人在投资出借资金时,往往因法律意识薄弱而疏忽担保责任的效力需要由书面合同确认,不少人也趁机钻空子,通过在微信聊天、电话通话中多番保证“资金一定安全”“保证对方还款”“我给您担保”等话术以蒙骗过关。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五条的规定,保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案中,虽出借人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中显示担保人曾有“担保”的表达,但并未明确约定当借款人不归还本金时由担保人归还,亦 [...]
福州律师解答:配偶在另一方不知情下大额负债,且拒不告知欠债情况,另一方该如何自保才能不“背锅”?
近期,一当事人前来咨询蔡律师,称其配偶先前已因投资失败负有企业及银行债务,没想到春节期间爆出其竟还欠有各类网贷平台大额债务,且对具体负债情况拒不告知。当事人极为担忧,恐配偶负债牵连自身,个人举债变夫妻共同债务,自身无辜“背锅”。那么如果夫妻一方在未经另一方同意且隐瞒具体情况下自行借债,所借款项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应如何避免“被负债”? 首先应明确,夫妻共同债务是如何认定的?我国的夫妻共同财产制 [...]
福州律师评析:网约车司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购车,车子被查封如何维权?
近年网约车司机人数不断增加。有的网约车司机由于经济压力较大,没办法直接全款或贷款买车,于是就以“以租代购”通过与平台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的方式取得车辆经营权。 一、融资租赁购车和贷款买车的区别? 车辆贷款合同是网约车司机定期向贷款结构偿还本金及利息,车辆从交付之日起,所有权即归属于网约车司机。 在融资租赁合同,网约车司机支付租金,合同到期后,如果没有约定车辆所有权归属网约车司机,则车辆所有权仍 [...]
福州律师解答:对方借钱不还,又不知其身份证号,该如何调取?
近期,一当事人向福州律师蔡思斌咨询,想委托蔡律师解决一债务纠纷,然而立案的第一步就难住了,没有对方的身份证号,这该如何解决?《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二)有明确的被告。”虽然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何谓“明确的被告”,但大多情况下法院在受理案件时,都会要求原告方必须提供被告的详细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址以及身份证号码等。如果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