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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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律师评析:借款后,微信聊天中他人承诺“保证资金安全”,没有签署书面协议,该承诺具有担保责任的法律效力吗?法院判决不符合保证合同的构成要件!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很多人在投资出借资金时,往往因法律意识薄弱而疏忽担保责任的效力需要由书面合同确认,不少人也趁机钻空子,通过在微信聊天、电话通话中多番保证“资金一定安全”“保证对方还款”“我给您担保”等话术以蒙骗过关。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五条的规定,保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案中,虽出借人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中显示担保人曾有“担保”的表达,但并未明确约定当借款人不归还本金时由担保人归还,亦 [...]

福州律师解答:配偶在另一方不知情下大额负债,且拒不告知欠债情况,另一方该如何自保才能不“背锅”?

近期,一当事人前来咨询蔡律师,称其配偶先前已因投资失败负有企业及银行债务,没想到春节期间爆出其竟还欠有各类网贷平台大额债务,且对具体负债情况拒不告知。当事人极为担忧,恐配偶负债牵连自身,个人举债变夫妻共同债务,自身无辜“背锅”。那么如果夫妻一方在未经另一方同意且隐瞒具体情况下自行借债,所借款项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应如何避免“被负债”? 首先应明确,夫妻共同债务是如何认定的?我国的夫妻共同财产制 [...]

福州律师评析:夫妻一方为另一方提供担保,保证期间过了之后还能主张是共同债务吗?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和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在法律上后果相同。因此债权人如果在保证期间内主张过保证责任那本案就不会存在争议。正是因为保证期间已过,债权人只能从夫妻共同债务的角度入手。本案一二审的判决结果虽然相同,但法律观点却并不相同。一审法院认为,通过担保就可以推知夫妻双方有共同借贷的意思表示,因此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作为保证人签字,只能证明其有担保的意思表示 [...]

福州律师评析:夫妻一方单独向另一方父母出具借条,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对于夫妻一方单方向自己父母的借款,由于子女和父母利益高度统一,为避免子女和父母串通损害配偶利益,司法实践中法院一般审慎认定子女单方向父母的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实践中常见的一种情形即,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嗣后子女补签借条给父母,此时即便所购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亦有很大概率不会认定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对于一方向另一方父母的借款,适用标准则是大不相同。基于子女与父 [...]

福州律师评析:网约车司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购车,车子被查封如何维权?

近年网约车司机人数不断增加。有的网约车司机由于经济压力较大,没办法直接全款或贷款买车,于是就以“以租代购”通过与平台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的方式取得车辆经营权。 一、融资租赁购车和贷款买车的区别? 车辆贷款合同是网约车司机定期向贷款结构偿还本金及利息,车辆从交付之日起,所有权即归属于网约车司机。 在融资租赁合同,网约车司机支付租金,合同到期后,如果没有约定车辆所有权归属网约车司机,则车辆所有权仍 [...]

福州律师解答:对方借钱不还,又不知其身份证号,该如何调取?

近期,一当事人向福州律师蔡思斌咨询,想委托蔡律师解决一债务纠纷,然而立案的第一步就难住了,没有对方的身份证号,这该如何解决?《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二)有明确的被告。”虽然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何谓“明确的被告”,但大多情况下法院在受理案件时,都会要求原告方必须提供被告的详细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址以及身份证号码等。如果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