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思斌律师,拥有二十余年的执业实战经验,系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福州离婚网首席律师,长期研习婚姻法、继承法等,中国离婚网福州分站站长,知名福州离婚律师,系福州最早一批主攻婚姻家事领域案件的律师,其专注于婚姻家庭与遗产继承类案件的办理与研究,在协议离婚及调解、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股权分割、遗产继承、分家析产、遗嘱见证等方面均有极其丰富的实务经验及独到的研究,成功代理过大量的婚姻、继承类案件,办案效果明显。蔡律师充分利用中国裁判文书网,专注审判大数据研究,开设《福州家事审判观察》专栏,已收集福州市大量的婚姻案件、继承案件的判决书,并对该数千份判决书分门别类、区分专题,不断展开实务研究、深入分析,对相关法院关于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继承案件的审判规律、裁判规则等有较深入的掌握,大幅提升了蔡律师团队办理婚姻继承类案件的办案效果。

/婚姻继承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婚前一方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价跌了谁买单?

前些年楼市行情好的时候,离婚涉及一方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况,法院通常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将房产判归登记一方所有,同时由产权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那时房屋普遍增值,双方都能从中获得收益,补偿计算也比较清晰,争议不大。 但近年来楼市下行,全国房价普遍下跌,裁判争议随之而来。面对房产没有增值甚至负增长的现实,产权方往往不愿再补偿另一方,甚至有人要求对方倒贴钱。其实这个问题,最 [...]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离婚纠纷中,能让法院核算并分割家庭日常流水吗?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本案中,钟某与张某经历了结婚、离婚、复婚再离婚的过程。第二次离婚时,钟某主张将婚姻期间的工资、租金等收入汇总后再分割,试图通过核算历史流水争取更多财产,但这一诉求未获法院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家庭并非商业机构,人民法院亦非审计机构,不可能对普通家庭生活中完全不符合审计原则的每一笔支出和收入都进行统计。” 离婚案件中应分割的是现存的财产,而非追溯过往流水,除非一方能证明另一方 [...]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最高院:婚前房产婚后加名,结婚十一年离婚时能分多少?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对于婚前房产婚后加名,此前有观点认为可以直接对半分割。但自《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二)》第五条出台后,司法实践观点已发生明显变化。从案情来看,案涉房屋系陈某某婚前个人财产,崔某某对房屋原始取得并无出资贡献。陈某某婚后为崔某某“加名”将该房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即便双方已结婚十一年,在分割比例上,法院也并未简单适用“均等分割”原则,而是综合考量了房屋来源、以及各自对家庭的贡献 [...]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婚前公积金婚后提取用于共同生活,离婚后竟然能让对方“赔”一半!——北京一中院最新案例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本案为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原告婚前公积金账户有27万余元,婚后达到64万。婚内原告将该笔公积金取出后用于理财、给配偶转账等,离婚时基本花光。二人的离婚判决处理了共同财产,但原告婚前公积金部分未作处理。于是原告起诉要求配偶支付婚前公积金折价补偿款13万,竟然得到一、二审法院支持。法院观点很明确:婚前公积金属于个人财产,虽然婚后取出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但个人财产的性质不会因为婚姻关 [...]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最高检指导案例——原配告小三返还财产,法院判决仅还部分,向检察院抗诉后追回全部财产!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夫妻一方因婚外情将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的行为,法院通常因该行为违背公序良俗而认定赠与无效。据此,受赠人取得赠与财产已无合法依据,理应全部返还。 本案中,原配仅主张确认赠与无效并追回财产,并未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在夫妻未协商一致前,共同财产属于不可分割的整体,而非按份共有。然而,二审法院却在判决中直接认定第三者仅需返还款项的50%给原配,这实际上是径自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 [...]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男子天价958万离婚补偿逾期不付,前妻追债六年,百万违约金从天而降!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一对夫妻离婚时签了一份天价协议,男方自愿向女方支付958万元离婚补偿,分7年付清。结果前前后后只给了三百多万,女方两次起诉追讨剩余款项及违约金,最终得到法院支持。男方硬生生把这九百来万拖成了一千多万,真是搬石头砸自己的脚! 该这笔补偿款数额确实很高,一般离婚案件也属罕见,但只要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没有欺诈胁迫情形,就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在签协议时,双方就应对补偿金额审慎考量 [...]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父母黄昏恋,遗嘱留给子女的房产怎么才能不被“哄”走?

前几天,有位当事人来找我咨询,说他75岁的老父亲谈了个黄昏恋,准备领证。女方人挺热情,但他总觉得对方很明显是冲着他家那套房子来的。 “我爸说遗嘱已经写好了,房子留给我,这应该稳了吧?”他问。 我一听,给他泼了盆冷水:遗嘱这东西,看着是白纸黑字,其实随时可能变成废纸。你爸今天写遗嘱留给你,明天被哄高兴了,重新写一份给别人,你手里的那份就失效了。更别说,万一老人以后糊涂了,被忽悠着把房子过户出去,到时 [...]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37岁,丁克还是生育?三观不合的婚姻,该不该及时止损?——婚姻故事02

前几天接待了一位男性离婚咨询者,今年37岁。 他和妻子都是90年的,妻子是公务员,他在IT行业工作,收入尚可。外人看来门当户对,但二人却卡在了生育这道坎上。 结婚之初,两人聊过孩子的事。妻子说不热衷也不反对,顺其自然。他想着慢慢来,总会水到渠成。可婚后两三年,妻子始终在避孕,他提了几次,都被推脱过去。期间妻子做了一次手术,生育的事更是一拖再拖。 直到去年,妻子明确表示不想生,甚至提到丁克。他追问, [...]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离婚协议约定公司送给女儿,后父女关系恶化,能反悔吗?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离婚协议赠与财产不能任意撤销,此为司法实践中无争议问题。对于此类案件,笔者认为赠与人只有从法定撤销权角度出发才存在得到支持可能。即需要举证证明“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从判决内容来看,赠与人亦有主张“受赠人进行殴打且恶语相向”但相关证据显然不足以达到严重侵害赠与人的程度。从结果来看,赠与人搜 [...]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丈夫助阵妻子告小三仍败诉!法院补刀:即便发生关系,也是KTV员工“维护客户需要,符合常理”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这案子乍一看,原告彭某稳赢。丈夫安某拿着夫妻共同财产,转给KTV员工谢某十一万多,原告起诉返还,丈夫还亲自出庭作证,承认二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这种丈夫反水做污点证人的撤销赠与第三者之诉,女方胜诉应该手拿把掐。 可惜不然!被告谢某根本不认。她说自己就是KTV普通员工,二人之间是客户消费关系,那些转账只是基础消费款项——包厢费、酒水费,甚至提供了将部分转账转给公司或其他服务员的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