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一个咨询当事人老夏儿子夏某通过律所固定电话联系上了我。

夏某所述让我甚是吃惊,他父亲老夏自己聘请的律师,自己呈送案件材料将老夏亲手送进监狱。

这是咋回事?

老夏不是福州本地人,但来福州经商很多年了。十几年前他就在福州市晋安区水头那边买了块地,建了一栋房子。

由于他不是当地村民,没有本地户口,该房屋没有任何批建手续。不过,由于地处市区,该房屋大部用于出租,收益也颇为可观。

七八年前,福州晋安水头地块拆迁。根据拆迁政策,由于他不具有当地户口,且房屋没有任何手续,他能获得的拆迁补偿微乎其微,大体可以按照建安成本五六百一平方获得补偿。不过这里面也是有空子可钻的。如果他能找到当地村民来挂名代持该房屋,以村民名义签署拆迁安置协议,则收益可以暴涨近二十倍。

后续当事人很自然地选择当地村民挂名代持,去签署相关拆迁安置协议。这牵涉到数百万元利益,谨慎起见,双方自然有签署相关协议以明确挂名代持关系及拆迁收益真实所有人等内容。

结果遇人不淑,该挂名人虽然自身并无反悔意思,但因其自身债务纠纷,结果拆迁安置房屋被法院查封了。

这该如何是好?得,好吧,找个律师来应对。

该律师动作倒是非常迅速,立即以代持协议及购地建房等相关材料为依据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认为该拆迁房屋的真实所有人是老夏,并非代持人,应该解除诉讼保全等。

老夏真是够倒霉的。这个案件法官思维非常通透,虽然是民事法官却具有刑事思维。他立刻敏锐发现这其中并非只是代持房屋如此简单,而是涉及刑事诈骗,当事人已涉嫌伪造虚假材料骗取国家拆迁安置款了,于是将该案移送公安部门。

结果老夏以诈骗罪被判10年3个月,你说冤不冤。自己花钱请的律师,然后让律师提交自己的涉案材料,亲手将自己提溜进去了。这该怪谁了?不知道该律师心里会怎么想,内心会不会痛?律师办案有时真应多角度多思维考虑案件,有时真要具有刑事思维。不专业,不是案件败诉这么简单的问题,有时会葬送当事人的人生。

话再说回来,现在夏某为什么要联系我呢?为什么,还能为什么!咨询当事人老夏都坐牢几年了才想起我当初对他说的话,才开始后悔没听我的。

经朋友介绍,当事人老夏七八年前就有咨询过我,主要就是一个问题,他这种情况,到底拿钱好还是拿房好?我当时建议就是拿钱最好,虽然实际收益会比拿房少一些,但快速不留任何后患。如拿房,牵涉到交房、收房、产权登记、产权变更等,夜长梦多。毕竟所谓代持协议在法律上都是无效的,后续如有纠纷,这样的协议拿不上台面,只能吃哑巴亏。而且,如深究,是有被以诈骗为名追究刑事风险的。

可惜,老夏没听我的,甚至后续纠纷也没有找我。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可能当时没有收咨询费吧,免费得到的就是不值得珍惜。我能说什么,也只能唏嘘一二,这就是命!

福州律师蔡思斌

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