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随着互联网广告新规正式实施,以为魏则西事件就此平息。不想在9月10日又见到魏则西父母委托宋维强律师发出的致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负责人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彦宏,律师认为百度公司基于同武警北京总队第二医院存在利益连接,及“谁受益,谁担责”民事责任原则,百度方及武警总队北京第二医院对魏则西最终死亡的后果承担共同侵权责任,要求百度方真正面对,真正解决这个问题,如果协商不成,相信法院会做出公正的裁判。
其实,单纯就法律而言,有个前提大家都知道的,是魏则西先生在2014年4月被查出得了滑膜肉瘤。这是一种恶性软组织肿瘤,目前没有有效的治疗手段,生存率极低。因此无论法院是否判决百度公司及武警总队北京第二医院承担共同侵权后果,则法院均会认定魏则西先生自身患有绝症,对死亡应患有主要责任的,至于是否有侵权过错,百度跟医院又如何分担的,那就是比较复杂的法律问题。而不是依据单纯的利益连接及“谁受益,谁担责”民事责任原则就可以认定的。
百度方是不会差这笔钱,毕竟20亿元的医疗广告都砍掉了,不会差这几十万元。但正如律师函所指出的,“毕竟百度公司面对的是千千万万的消费者个体,一旦在魏则西事件中被认定为承担责任,会产生什么样的连锁反应,似乎很难把握和预料,所以,第一时间,贵公司的反应是想谈清楚责任。”。所以,百度方不大可能直接在法律上承认有共同侵权责任,进而直接对魏则西家人进行赔偿的。
如此,作为律师个人猜想,百度公司方面的公关及法务会如何应对呢?
猜想一:发表声明,表明对魏则西事件非常遗憾,此前也多次联络及安慰魏则西父母等,并已尊重法律在规范百度推广方面作了最大的努力,以后会继续努力,尽力防范魏则西事件的再次发生。并表示如魏则西父母有困难,百度公司或某关联方会设立专项基金保障魏则西父母生活的或是通过员工捐款方式进行。
猜想二:在发表声明的前提下,表示百度公司方会专项捐助成立一个医学基金会等,资助相关绝症研究等。对于赔偿请求不作回应,可以进入法律程序解决,依法承担应承担责任。
猜想三:和魏则西父母方私下沟通及和解,让魏则西父母之后再次发出声明,表示谅解及和解,此事就此为止。
猜想四:发表遗憾声明,表示将责任最终交给法院裁决,此前不作任何评判,愿意依法承担责任。不过,该种猜想可能性最小,这样很容易导致社会观感恶劣的。
福州律师蔡思斌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