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婚礼红包塞彩票刮出大额奖金,钱归谁?

近日在山东威海,“婚礼送彩”却引来了一场纠纷:婚礼上,新郎小姜送出了30张彩票,其中一张竟被岳父的好友丛女士刮出了3万元的大奖!交完个税还剩24000元,丛女士装了两个共四千元的红包送给新人,自己留下了2万元。纠纷自此而起:新娘一家认为,彩票虽然是丛女士收到的,但却是新郎买的,独自一人拿走奖金不合适。丛女士却不答应,双方各执一词。送出的彩票刮到大奖,奖金究竟应当归哪一方呢?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1、本案系属赠与纠纷。《合同法》第185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丛女士作为宾客的一员,且已接受了对方给予彩票的行为,此行为应属赠与行为。新郎送出去的是2元钱的彩票,不是3万元的奖金,奖金是不必然获得的利益,它并不是新郎原来就实际拥有的利益。现赠与行为已经完成,并且合法有效,也并不存在撤销的事由,所以该奖金自然归属于连女士。

2、不只是婚礼送彩票,还有生日送彩票、商家送彩票等情况,随着近年来彩票成为各种节庆的礼物好选择,彩票赠与的情况也越来越常见。由于彩票具有不记名,不挂失的特点,彩票兑奖机构只认定中奖彩票持有者为彩票中奖者,而无须调查了解彩票持有者手中的中奖彩票是否为其本人亲自购买、是否是用自己的钱购买、是否是请别人代为购买等情况。也就是说,从法律意义上来讲,“谁兑奖,中奖奖金就是谁的”。而如果将彩票赠与他人,同样也意味着把中奖机会赠与他人。

3、彩票的不确定性使得它充满诱惑,但同时又会造成各种问题。送彩票之前不妨想一想,如果中奖了,你能坦然地放手吗?

 

   福州律师蔡思斌

                                2016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