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思斌律师,拥有二十年的执业实战经验,系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福建房地产律师网首席律师,知名福州房产律师,对商品房买卖、二手房买卖及中介纠纷、房屋继承、赠与、房屋分割、拆迁房屋争议、相邻权等房屋各类纠纷案件,有着独到的研究及丰富的办案经验,精通各项房产法律实务,同时也提供房产交易陪购、房屋买卖合同制作、二手房款监管、纠纷交涉等多项法律服务。 蔡律师充分利用中国裁判文书网,专注于审判大数据研究,开设《福州房地产审判观察》专栏,已收集福州地区近年海量的商品房买卖、二手房买卖及中介、房屋继承、赠与等涉房屋争议判决书,并对该数千份判决书分门别类、区分专题,不断展开实务研究、深入分析,对相关法院关于上述案件的审判规律、裁判规则等有较深入的掌握,大幅提升了蔡律师团队办理房产案件的办案效果。

/房屋物权

原具有按份共有关系的,房屋占有使用费可自原告起诉之日起计算 -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评析-物权纠纷01

改判要点:若房屋占有的各方事先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则对于自房屋按额分配至其中一方向法院起诉期间的费用,不支持支付占有使用费。占有使用费起算期限自起诉之后计算 案情简介: 案外人林杰与林甲、林乙是父女关系,与李畅系夫妻关系。2015年5月23日,林杰因病去世。2015年8月27日,因对诉争房屋的产权等继承问题产生争议,李畅与林甲、林乙诉至法院,法院作出判决,裁定李畅继承1/9的产权份额,林甲、林乙各 [...]

案外人名下房产,法院认定登记虚假时能否直接对该房产强制执行?-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评析-执行异议之诉05 

改判要点:登记在案外人名下的房产,若登记名义人否认该房产属于被执行人,而执行法院认为登记为虚假时,须经当事人另行提起诉讼,撤销该登记并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之后,才可以采取查封措施 案情简介: 林甲系刘艾琳、林乙的儿子,于2012年3月23日至2017年8月24日在狱服刑。期间刘艾琳、林乙与A公司签订案涉房产的《房屋买卖合同》,买受人填写为林甲,房款均为二人支付。为获取案涉房产的按揭贷款并将借款人填写 [...]

商品房虽被法院预查封,当事人仍可对不动产上原有基础法律关系进行变更或解除-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评析-执行异议之诉03

改判要点: 预查封虽然可以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处分被预查封的财产,但不能改变被预查封不动产的权属状态,亦不禁止当事人依法对该不动产上原有基础法律关系进行变更或解除 案情简介 2013年2月18日,吴宏强、林奕宏就购买讼争房屋与A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支付首付款项。讼争房已办理预售合同备案登记并交房,未进行房屋所有权登记。二人就剩余房款通过银行贷款方式支付,A公司作为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 [...]

私下交易未办证商品房,买受人能否排除人民法院对该二手房的强制执行?-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评析-执行异议之诉04

改判要点:二手房屋买卖双方未通过房地产中介进行,无法确认交易款项真实性。房屋仅办理预登记,不具有交易条件,买受人有过错,故其不能排除人民法院对该不动产的强制执行。  案情简介: 2013年,蒋涵和A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诉争房屋。该房产于2013年办理预告登记,权利人为蒋涵。2015年7月2日,蒋涵和李军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约定蒋涵应为李军办理本合同项下的房产过户手续。后在民生银行与 [...]

因客观原因无法变更离婚分割不动产所有权的,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评析-执行异议之诉01

改判要点:夫妻离婚后,因客观原因无法进行协议分割不动产变更登记的,双方对于该不动产所有权的约定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 案情简介: 程明美与洪道兴于2008年1月16日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明确约定案涉店面归女方所有,但离婚时案涉店面尚不能办理产权证。洪道兴于2013年11月11日向博亚典当公司典当本案标的房产并签署《典当合同》及《房地产抵押合同》,同日向杨奥齐借款并签订《借款合同》,均以本案诉争标 [...]

房屋销售备案登记不具物权公示效力,实际所有权人有权排除执行–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

案情简介: 2014年11月3日,张小强与房产公司签订了案涉八个车位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其后八个车位张小强在房产管理所办理了备案登记手续。2016年6月13日,案涉八个车位中340、157号两个车位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2017年5月16日,债权人郑小旗向法院起诉张小强还款,并查封张小强名下案涉八个车位。后2018年郑小旗申请法院执行,请求张小强向郑小旗支付1,183,205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