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谈夫妻一方擅自转让股权,另一方如何救济?——福州律师推荐阅读
关于本问题,笔者曾在两年前撰文探讨过,鉴于《民法典》生效带来了新的法律适用问题。此外,根据最高院在《第二巡回法庭2020年第3次法官会议纪要》的观点“根据《公司法》规定,取得完整无瑕疵的股东资格和股东权利,应同时符合向公司出资或认缴出资这一实质要件和被记载于公司股东名册等相关件这一形式要件。换言之,出资并非取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充分条件,不能仅 [...]
近日有当事人咨询退房问题:咨询者向开发商购买了一套期房,合同约定开发商应于2020年12月31号交付,但至今还未交付。后咨询者前往小区查看房屋发现,开发商将混流风机(用于地下室通风的排风机构)装在了所购房屋厨房窗户的旁边,即便将窗户关上,混流风机产生的噪音也非常大,严重影响房屋居住的舒适度。为此咨询能否以房屋噪音过大影响居住为由要求开发商退房? [...]
工商登记机关对于公司登记通常只进行形式审查。只要相关当事人身份证曾经丢失过,就有可能被不法份子利用身份信息进行冒名登记,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登记为公司股东或法定代表人。在这种情况下,被冒名登记的当事人,应当如何行使救济途径呢? 一、最为快捷的方式:直接依据国家市场监督总局于2019年6月2日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的 [...]
2016年10月8日,原、被告共同到抚顺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位于抚顺市东洲区建筑面积61.8平方米的房屋,由原房屋产权人原告王建英过户至被告刘小明夫妻名下并交纳了相关费用。现案涉房屋由原告王建英居住。2019年4月,原告王建英起诉至本院,其所提诉讼请求与本案相同。2019年6月10日,原告王建英在向本院所作的《询问笔录》中表示“我来法院撤诉,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