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实施盗窃后未使用暴力的行为定性 | | 福州刑事辩护律师推荐

共同实施盗窃后未使用暴力的行为定性 | | 福州刑事辩护律师推荐 来源:人民法院报,作者:史秀永  【案情】 2009年10月14日,被告人李某、杨某和张某租用车辆流窜到某镇准备加油时,张某提出要买烟,李某、杨某随其一起下车走进附近的“长青瓜果蔬菜副食店”。张某买了一盒香烟后,示意李某、杨某购买货物。李某、杨某以购买黄瓜、西红柿为理由,故意将店主武某引开。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