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民一庭:双方存有其他法律关系,仅凭付款凭证不能认定为民间借贷

最高院民一庭:双方存有其他法律关系,仅凭付款凭证不能认定为民间借贷   来源/《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2016年第2期,本文转自“尚格法律人”  作者/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 韩延斌 一、案件简介   张某与王某母亲李某原系甲公司股东,王某是该公司员工,并负责公司财务报销等工作;而张某与王某则原系乙公司股东。王某在上述公司对外往来款转账过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