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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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雨导致业主停放车库车辆被淹,物业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前言: 近两日,受台风“海葵”影响,福州地区突发暴雨,使得许多路段积水,小区车库遭遇不同程度的“水灾”,导致停在车库内的车辆被淹,损失惨重。对此业主能否要求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呢? 案件回顾: 暴雨突袭之际,罗某车辆停放在所居住的小区地下车库,物业通知罗某移车时,由于车库斜坡被其他车辆占满,车辆已经来不及移出,最后整个车库被水淹没,罗某的车辆损失严重,由于其 [...]

福州房产律师原创:按份共有人主张分割共有房产,哪些情形法院可能不支持?

前言 《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规定“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按照上述规定按份共有人似乎随时可以要求分割共有房产。但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存在下述情形,法 [...]

丈夫主张妻子擅自转账转移款项,是否需举证该款系共同财产?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基于夫妻关系特殊性,对于婚内在双方账户内的款项,法院原则上推定是夫妻共同财产。通常而言,对于婚姻关系期间一方对外转账的款项,法院会推定相关款项是夫妻共同财产。在此类案件中,法院亦基本不会特地要求夫妻一方针对款项来源系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举证。但本案不同之处在于,夫妻一方在婚内取得的大量款项是来源于其出售的婚前个人财产,其数额已远远覆盖向第三方 [...]

福州离婚律师:婚姻期间一方放弃继承财产,另一方能否主张放弃无效?附福州中级法院倾向性观点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所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如果双方此时处于“婚变”期间,另一方可能会采取放弃继承方式避免所继承财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此种放弃行为是否有效,司法实践中法院对此存在分歧。资深福州离婚律师蔡思斌谨用相关案例评析该疑难问题。 一、继承开始后即已取得财产所有权,放弃继承权是对财产的处分行为,实质上属于对继承所得夫妻共同财产的单方处分行为,损 [...]

福州婚姻律师原创:丈夫婚内炒股未经配偶同意、造成高额亏损系损害共同财产利益,女方可提前分割共同财产–北京高院23年案例

前言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请求权,是夫妻共同财产制中的一项法定权利,是在配偶双方之间公平分配夫妻共同财产并明确各自应得份额和具体财产的重要制度。《民法典》平等赋予了配偶双方该权利,除了双方协商一致以外,单方通常仅在离婚、法定婚内分割、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死亡三类情形下方可行使。 《民法典》第1066年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 [...]

作者: |2023/08/16|分类: 婚姻继承|标签: , , , , , , , , , , , , , , , |福州婚姻律师原创:丈夫婚内炒股未经配偶同意、造成高额亏损系损害共同财产利益,女方可提前分割共同财产–北京高院23年案例已关闭评论

福州婚姻律师蔡思斌原创:婚前全款给儿子买房还签了《代持协议》,儿子给女方加名后还能要回房子吗?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本案一、二审虽然裁判结果一致,但对于《代持协议》的效力认定并不相同,一审认可了协议效力,但二审则持否定意见。但正如二审法院所言“无论韩梅是否与张天存在产权代持、借名买房的法律关系,均无权再要求李丽将基于共同共有涉诉房屋享有的利益予以返还”,讨论本案《代持协议》效力已无实际意义,无论《代持协议》有效与否,韩梅在法律上都已不可能再实际取得房屋 [...]

作者: |2023/08/04|分类: 婚姻继承|标签: , , , , , , , , , , , , , , , , , |福州婚姻律师蔡思斌原创:婚前全款给儿子买房还签了《代持协议》,儿子给女方加名后还能要回房子吗?已关闭评论

福州婚姻律师蔡思斌原创:妻子系全职主妇,丈夫借款10万用于发放工地工人工资,该借款能否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上海一中院2023年改判案

前言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对夫妻共同债务作出了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 [...]

作者: |2023/08/02|分类: 婚姻继承|标签: , , , , , , , , , , , , |福州婚姻律师蔡思斌原创:妻子系全职主妇,丈夫借款10万用于发放工地工人工资,该借款能否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上海一中院2023年改判案已关闭评论

福州婚姻律师原创:夫妻对婚前一方贷款购买、婚后有共同还贷房屋约定归双方共有的,一经签署即可生效,另一方无权撤销—山东泰安中院2021年案例

前言 夫妻对一方婚前购买属个人所有的房屋约定全部或部份归给另一方,该类约定一般会被法院认定成赠与。如若房屋所有权没有办理相应变更登记手续的,则赠与方有权撤销,另一方是无法用夫妻财产约定来进行抗辩的。不过,若情形稍有变动,例如房屋确系一方婚前购买,但系按揭贷款购买,婚内双方有共同还款。那么在此前提下,双方签署财产约定协议,一方将该房屋约定为共同共有,但因贷款抵 [...]

作者: |2023/07/21|分类: 婚姻继承|标签: , , , , , , , , , , |福州婚姻律师原创:夫妻对婚前一方贷款购买、婚后有共同还贷房屋约定归双方共有的,一经签署即可生效,另一方无权撤销—山东泰安中院2021年案例已关闭评论

福州婚姻律师原创: 夫妻一方仅在保证人配偶处签字,担保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安徽芜湖中院21年案例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本案法院观点认为女方仅在保证人配偶处签字,并无担保的意思表示,因此担保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需要说明的是,实践中亦有相反案例,(2019)最高法民申2976号案件中,配偶一方虽然也仅在保证人配偶处签字,但法院则是认为“ 董洋作为涉案借款人的法定代表人,不仅与农商行广开支行签订《个人最高额保证合同》,自愿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且其配偶贾镜甄 [...]

作者: |2023/07/17|分类: 婚姻继承|标签: , , , , , , , , |福州婚姻律师原创: 夫妻一方仅在保证人配偶处签字,担保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安徽芜湖中院21年案例已关闭评论

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 仅有男方的自认和转账记录,不能直接认定男方与第三者存在不正当赠与关系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本案女方主张男方与第三者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但女方除男方的口供外并无其他证据。由于男方与女方系夫妻关系,女方主张追回的款项是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双方存在利害关系,男方的所述证明力明显较弱,在此前提下,法院显然不能仅凭自认就认定不正当关系存在。 对于此类案件,即便不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如果第三者无法证明有合法理由从男方处收取款项。法院通常亦会 [...]

作者: |2023/07/10|分类: 婚姻继承|标签: , , , , , , , , |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 仅有男方的自认和转账记录,不能直接认定男方与第三者存在不正当赠与关系已关闭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