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集体找开发商维权需谨慎,易惹刑责——福州律师推荐阅读
现实生活中业主因商品房交易而引发的聚集维权事件时有发生。例如业主身穿统一服饰、手持喇叭在开发商售楼部、政府机关“喊话”,甚者围堵开发商经营场所或工作人员,造成大量人员聚集等。该方式看似声势浩大,却存在巨大法律风险,不乏有积极参与者、组织者被刑事追责。平心而论,业主维权一般情有可原,即便稍有过激亦不应与刑事犯罪相关联。但法律亦有其尊严,如若越线的被追究刑责亦不属冤枉。对此,笔者希望维权者能对相关法律 [...]
福州毒品辩护律师评析:毒品案件被告人的供述对案件认定具有较大价值,可对其从宽处罚—新疆高院2020毒品改判案例
裁判要点:综合考虑本案毒品大麻烟数量且绝大多数涉案毒品大麻烟没有查获实物,蔡文富被抓获后能够完整、稳定供述,对本案的认定具有较大价值,对其可以从宽处罚,原判判处其无期徒刑,量刑过重。 案情简介: 2016年3月,被告人蔡文富、马启伟(另案处理)通过“胖子”(外号,维吾尔族,身份不详)介绍与马力克(已判刑)在吉林省长春市见面,商议以1500元/千克进价共同贩卖毒品大麻烟。2016年 [...]
最高院正当防卫行为新规解读-别人先动手打我,怎么还手才是正当防卫
“被打了,是否要还手”话题因涉及公众朴素正义的价值观和正当防卫的认定一直是社会热点。有人说要还手,有人说不能还,社会各届对此议论纷纷。为此,笔者专门写过有关正当防卫的文章(标题:“别人先动手打我,我还手,这是正当防卫吧?!-别想得太天真!”)。 为了回应社会关切,昨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发布关于《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正当防卫适用问题作出 [...]
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福建2019无罪案例评析:被人拿刀砍伤后反击,一审被认定故意伤害罪,二审认为构成特殊防卫而无罪!
这是一起2018年发生在宁德古田县的刑事案件。张小明被黄某砍伤后,反击行凶者黄某致其轻伤。一审法院虽然认定受害人黄某有过错,甚至同期另案判决黄某构成寻衅滋事罪,但最终仍判决张小明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在一般人看来真是难以理解。还好,经上诉,宁德市检察院甚至也出具书面意见认为张小明无罪,宁德中院最终认定张小明行为属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案情简介:2018年1月22日,被害人黄某酒后 [...]
社交软件Soul 合伙人在竞争平台故意散布违规信息评析–福州律师评析
近日,因故意在竞争对手的APP上散布有害违规信息,“设局”进行恶意举报,导致UKI公司APP被下架处理三个月,造成UKI公司增长几近停滞、业务严重被危害,Soul运营合伙人李某因涉嫌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被上海普陀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一、何种情形构成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立案追诉标准又是多少呢? 1、《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 [...]
2019福建高院毒品死刑改判案例评析:否定律师所有辩护意见法院却将死刑改判死缓原因为何?——福州毒品辩护律师蔡思斌原创
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止2020年2月11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年在网上共发布两份涉及毒品的死刑改判判决书,其中一个案件是由笔者本人办理,另一份就是下面这份判决,由于数量较少,每一份判决都值得仔细研读,现笔者将针对其改判原因进行评析。 案号:(2019)闽刑终6号 原公诉机关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林美龙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林茂雄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陶金标 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