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刑事辩护律师蔡思斌—利用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加工、提炼制毒物品并非法贩卖的如何定性?

关键词:麻黄碱 提炼制毒物品  福州刑事辩护律师   案情简介:2009年4月,被告人杨平先为贩卖麻黄碱牟利,租用四川省双流县一废弃厂房,雇用被告人曾红宝、刘林全、刘林辉等人,利用其非法购得的复方茶碱麻黄碱片提炼麻黄碱。其中,曾红宝负责生产,并与刘林全分别驾车运送物资, 刘林辉参与加工制造。2010年3月9日,杨平先将提炼出的250千克麻黄碱贩卖给被告人王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