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福州中院改判案例—叶军交通肇事罪案件—交通肇事逃逸后主动归案,不影响缓刑的适用

审理法院: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号:(2018)闽01刑终188号 裁判要点:被告人交通肇事逃逸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仍可成立自首情节。但应以“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法定刑为基准,对其自首从轻处罚。符合缓刑条件的,可以使用缓刑。   原公诉机关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叶军,男,1991年10月25日出生。 马尾区人民法院审理马尾区人 [...]